甲方(
出借人) : ,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乙方(
借款人) : ,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丙方(
担保人): ,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乙方因资金短缺,由丙方提供
担保,向甲方申请借款。现甲、乙、丙三方
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兹三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二、借款利率为 /月(大写:百分之 /月),□ /日(大写:百分之 /日)。 三、
借款期限为 天,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具体以款项转账之日起计。(如因乙方或第三方的原因致使款项不能当日到帐,以甲方出帐之日起计) 四、借款期届满:乙方应以□现金方式□转账方式全额归还甲方的本金和利息。 五、乙方应当按期还款,如需延期还款,必须在借款到期前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还款书面申请,丙方提供延期担保,三方签订《延期
还款协议》后,乙方才能延期还款。 六、
借款用途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停止发放借款、
提前收回借款或者
解除合同。 七、为
保证乙方按时全额还款,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担保方式: 1、以位于 的房产(共 套)(面积: ;房地
产权证号: )作为担保
抵押物,办理
抵押登记手续。 2、其他财产: 八、乙方没有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或不按期还本付息的视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以下
违约责任: 1、借款
逾期利息按银行同期
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 2、乙方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的30%作为
违约金。 3、承担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律师费、
诉讼费、
诉讼保全费、
执行费、
交通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