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肚子里的胎儿有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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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2-22

《民法总则》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解读:按照以前的民法通则,胎儿和死者是没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而是在法外保障条款给予胎儿在遗产继承保留一份,但是根据这次民法总则的规定,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肚子里的胎儿有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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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重大误解必须是本质性的,即如果没有这一误解,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本无法做出签订合同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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