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有职工任职单位或职工本人中一方的住房
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
缴存比例上限(12%)分两种情况来分析,应按实际缴存比例计算允许在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
住房公积金。概括而言,按照10号文规定,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实际缴存比例高于缴存比例上限(12%)的,按缴存比例上限(12%)计算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所以,应按缴存比例上限(12%)计算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那么,又该如何处理呢:第一种情况是职工任职单位和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高于12%,王某缴存比例是18%,则对高于缴存比例上限(12%)的个人缴存比例(18%),也按前述方法处理,即以缴存比例上限(12%)计算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另一种情况是职工任职单位和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高于12%;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比例不高于缴存比例上限(12%)的,按实际缴存比例计算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依据10号文,由于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都超过了《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缴存比例上限(12%)?比如A缴存比例是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