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
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
判刑刑级(
量刑档次):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
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
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
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
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
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
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
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
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
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
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
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