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条款,违约情形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不
履行合同义务,第二类是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所谓不履行合同义务,又称毁约行为,指
债务人拒绝履行任何合同义务。 所谓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是指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有瑕疵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其中,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规定的
期限届满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仍未履行
合同债务。如果合同未对
履行期限作出规定,那么债务人在
债权人提出履行催告后仍未履行
债务的,则构成了履行迟延。 所谓履行合同义务有瑕疵,是指合同债务人所作履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主要指部分履行、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不当及其他
违反合同附随义务的行为。
违约责任的形式,即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对此,
民法通则第111条和
合同法第107条做了明文规定。合同法第107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据此,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当然,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
违约金和
定金责任。 以上是哪种情形是
合同违约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