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一般有以下两种现象:一种是“
借名买房”,另一种是“黑白合同”
纠纷 。 (一)借名买房 : “借名买房”即指不符合
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以具有购买资格的人的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
房产证上的所有权人系名义上的购买人,而实际
出资的则是另外的人。 (二)黑白合同: 根据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未住满五年,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确需出售的,可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具体结果关键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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