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看来应该不会有进展。如果要开放同性婚姻,至少必须修改现行《婚姻法》与《婚姻登记条例》,因为它们都是为异性婚姻设计的,没有考虑同性婚姻。但是,迄今为止没有听说有这方面的提案。虽然包括李银河博士在内的不是有识之士一直在进行这方面的努力,但从来没有被立法机关纳入议事日程。这个问题的解决,不能只靠一批有识之士的奔走呼号,还需要同性恋人士自己去不断争取。只有这样,这一天才会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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