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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范围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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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范围是:
1.商业秩序领域:如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商业诽谤、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
2.市场秩序领域:维护市场秩序,防止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产生不良影响;
3.企业间关系:禁止企业采取欺诈、恶意竞争等不正当手段,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4.消费者保护:禁止商家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不当比较等行为,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取真实、准确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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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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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区别
1、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内容上看,反垄断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依法自由参与竞争并抗拒垄断的权利和不从事垄断行为的义务。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关系的主体则有依法从事正当竞争、抵制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和不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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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专长
反不正当竞争的概念是什么?
在很早就出现了不正当竞争的概念,不正当竞争通俗来讲就是违反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以及道德的竞争,而反不正当竞争就是反对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从而避免这样的行为出现,建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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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有哪些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内容有:1、混淆行为。2、虚假宣传。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成分、用途、产地等所作的引人误解的不实宣传。3、商业贿赂。4、侵犯商业秘密。5、低价倾销。6、不正当有奖销售。7、诋毁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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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专长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什么内容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内容有:1、混淆行为。2、虚假宣传。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成分、用途、产地等所作的引人误解的不实宣传。3、商业贿赂。4、侵犯商业秘密。5、低价倾销。6、不正当有奖销售。7、诋毁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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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专长
帮信罪取保了要怎么争取不起诉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帮助信息犯罪中申请取保候审后仍可能被免予起诉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尽管当事人已经获得了取保候审的资格,但这并不意味着其案件的调查、审查起诉乃至审判程序都可以因此而终结。
其次,若在取保候审期限内,负责监督司法程序进行的检察院部门认为该案并无需进一步追究其刑事责任,则可能会提出建议要求公安局解除对当事人的相关限制措施,或直接发布《不起诉决定书》,同时解除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
再次,若检察院部门认为该案仍需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他们将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当事人也将继续保持取保候审状态。
最后,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存在犯罪行为,那么法院将会做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无法成立的无罪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该怎么做
在中国境内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知名商品”。人民法院认定知名商品,应当考虑该商品的销售时间、销售区域、销售额和销售对象,进行任何宣传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域范围,作为知名商品受保护的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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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故意伤害罪适合取保候审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涉嫌故意伤害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者,可依法实施取保候审程序。所谓取保候审,即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起诉以及审判机构为了保障刑事追诉对象在未被进行正式逮捕或刑事拘留期间能够遵守法院的命令,不逃避法律责任追究,而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承诺随时传唤随时到场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若能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便可向相关部门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
(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犯罪嫌疑人;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通过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犯罪嫌疑人;
(4)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
然而,取保候审申请未能获得批准的原因可能有很多,如申请人未能按时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亦或是申请人本身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等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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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帮信罪怎么争取判缓刑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到帮信罪的案件中,要想获得缓刑有很多种方式可供参考:
首先是积极投案自首,承认自己的罪行并接受法律的审判和制裁;
其次是努力争取立功或者重大立功表现,这不仅能减轻自身责任,还对社会具有一定的贡献;
再者,应及时主动地退还非法所得,以及赔偿案件受害人的损失;接着,当然要坚决避免畏罪潜逃,这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
最后,在庭审过程中,要礼貌且准确地回答法官的提问,并适当发表质证意见,表明自身认错态度;在判决前夕,应向法庭提交能够证明其具备从轻量刑条件的证据,如积极配合调查、经济状况良好等因素。对于帮信罪的审判标准,一般的裁决通常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但如果被告人在犯帮信罪的同时还涉嫌其他犯罪行为,则将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反诉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被判取保候审之后,若先前未能如实交代罪行,直至法庭开庭审理之时依然应坚决地实话实说并对所翻之言提供确凿证据予以支撑。
然而,如果无法提出任何证据支持,那么法庭便不会对翻这种说法产生任何认同。除此之外,假如在法庭审理期间进行了翻供,而法院通过调查核实发现此前的供述真实可靠的话,那么这个被告人就不会被判定为是自首或者坦白的行为人,因此也无法获得从宽或减轻刑罚的机会。
此外,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刑事审判的整个过程中,我们应该以其他的证据作为主要的定罪依据,而不是过分依赖于口供。也就是说,只要其他的证据足以证明犯罪行为的存在,那么无论是否有口供,都不会影响到对其定罪和处罚。反之,如果没有其他的证据来证明,仅仅只有口供的话,那么就不能够直接对其进行定罪和处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证据规则》第六十六条
对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依法排除,不得作为移送审查逮捕、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移送起诉以及提起公诉的依据。
第六十九条
采用暴力、威胁以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第三百四十四条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一)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的内容主要情节一致,个别情节不一致的;
(二)物证、书证等证据材料需要补充鉴定的;
(三)其他由人民检察院查证更为便利、更有效率、更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的情形。
自行补充侦查完毕后,应当将相关证据材料入卷,同时抄送监察机关。
人民检察院自行补充侦查的,可以商请监察机关提供协助。
第四百零三条
被告人在庭审中的陈述与在侦查、审查起诉中的供述一致或者不一致的内容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可以不宣读被告人供述笔录。
被告人在庭审中的陈述与在侦查、审查起诉中的供述不一致,足以影响定罪量刑的,可以宣读被告人供述笔录,并针对笔录中被告人的供述内容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或者提出其他证据进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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