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均应该按照赔偿限额予以赔偿,除非当事人存在合同或法定免责事由,保险公司才可以不予以赔偿。
通常受理商业险种的保险公司的拒赔情形,可与被保险人双方协商确定,但受理交强险等法律强制性保险的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形包括: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财产,或在被保险人机动车上的财产;
5、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6、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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