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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金和履约保函的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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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质量保证金是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承包方在工程保修书中承诺,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
履约保证金一般来自承包方的流动资金,在施工前付给发包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第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
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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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区别是什么?
不管是预付款保函还是履约款保函二者的最终目的是一样的,都是为了最大程度的保护业主的权益。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区别主要在于担保的期限时间长短不同,前者较长而后者一般较短,现实中有的可能指存在其中的一个,这是大家视具体情况作出选择,学会灵活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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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违约方单方解除权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特定法定情境下,合同中的违约方享有合同解除权。
此种情形指的是,若违约方继续履行原有的合同义务,将会面临更加巨大的损失。
当守约方坚决拒绝更改或解除该合同时,法院可以根据违约方的申请,依法裁决终止合同关系。
在法律的框架之下,已有明确规定,当签订完合同之后,合同的基本条款以及合同环境所涉及到的要素,如商业风险等方面出现了合同双方在签约之初无法预见到的重大变动;
如果继续执行原有合同,对其中一方当事人明显造成了不公,那么受到不利影响的一方有权与另一方进行重新协商;
如果在合理的期限内,双方未能就新的协议达成共识,则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合同进行相应的变更或者解除处理。
相关的法律条文也有明确规定,当合同签订完成之后,合同的基本条款以及合同环境所涉及到的要素,如商业风险等方面出现了合同双方在签约之初无法预见到的重大变动;
如果继续执行原有合同,对其中一方当事人明显造成了不公,那么受到不利影响的一方有权与另一方进行重新协商;
如果在合理的期限内,双方未能就新的协议达成共识,则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合同进行相应的变更或者解除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
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
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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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交通肇事罪的处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涉及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并因此引发严重车祸事件,导致人身伤亡或公共财产受到巨大损失的行为,将给予严厉制裁。
具体处罚措施如下所示:
若肇事者在事故中造成了他人重伤、死亡或给他人或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则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而如果肇事者在明确知晓事故发生后选择逃离现场,或者在事故中有其他极其恶劣的表现,那么其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惩罚,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倘若肇事者在逃跑过程中导致他人死亡,那么其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履约保函和履约保证金的区别有哪些?
履约保证金和履约保函之间的区别就是履约保函在办理的时候手续非常的繁琐,但是在保函当中会有一个明确的有效期,在到了这天之后,乙方的钱就会自动从银行获得自由。履约保函的手续是比较麻烦的,但是在保函当中会有一个明确的有限日期,只要到了有些事情之后,不论买方同意还是不同意,都能够获取自己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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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别人把我打成轻伤但是没证据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受到他人攻击且无法获得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仍然有权向当地警方报案,因为如果行为已经达到法定轻伤级别,打人者便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这样的话,警方就必须启动刑事侦查程序,全力搜集证据。
倘若受害者的伤势经过法医鉴定确认为轻伤,那么打人者将面临故意伤害罪的指控,并需接受相应的刑事追责。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当公民遭受暴力袭击或故意伤害时,应立即向警方报案,由公安部门负责对事件进行初步审查,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一旦确认案件性质,公安机关便会展开全面的侦查工作,通过各种合法手段收集证据,以便追究加害方的法律责任。
作为受害者,您有义务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提供相关线索,以助于破获此案。
关于报警后的处理流程如下:
首先,受害者应尽快向警方报案,随后进行法医鉴定,依据鉴定结论来判定加害方应负的法律责任;
其次,若鉴定结果仅为轻微伤,公安机关将对加害方处以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
再次,若鉴定结果为轻伤,公安机关则须启动刑事侦查程序,追究加害方的刑事责任。
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受害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追究加害方的刑事责任;
最后,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进行诉讼,均可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的区别是什么?
履约保证金是履约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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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小区住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权力机构、事业单位、农民团体以及公民个人乃至三资企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且按照法定程序合法办理或者合同约定的,均可依法对国有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在特定范围内进行处分的权利。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获取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首先是通过支付土地出让金;
其次,可以选择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形式;
第三,可以借助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手段来获取;
第四,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交易;
第五,土地使用权也可以出租;
最后,土地使用权还可以作为担保物进行抵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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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生效判决的再审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法律领域中,第二次审判以及再审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
这些差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们各自的提请审议主体有所不同。
在第二次审判的情况下,提请审议主体通常为一审诉讼过程中的当事人,当他们对于一审判决结果持有异议时,便有权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然而,在再审的情况下,提请审议主体则主要包括原审人民法院的院长或上级人民法院等机构。
其次,二者的提请审议原因亦有所不同。
第二次审判的提起往往源于上诉人对一审判决结果的不满,而再审的提出则需要案件在客观事实层面确实存在错误,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的院长才有资格提出再审申请。
最后,二者所审理的对象也存在显著差异。
再审程序所要审查的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而第二次审判则是针对一审判决结果进行审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合同履行期限和质保期是一样的吗 有何区别
保期限与合同的履行期限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质保期是对产品的质量期限的保证,也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规定,通常在质保期内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是在合同的履行期限界满后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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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增予和买卖的区趴法律上如何界定
[律师回复] 解析:
赠与与买卖行为存在本质上的差别。
关于这两种行为的异同之处,以下内容将为您详细解析:
首先,让我们从基本概念的角度来理解:
(一)财产赠与行为,较为普遍的情况是出资者无需支付相应的对价,也就是说,他们并不必须通过支付金钱的方式来实现交换;
而在(二)房地产买卖行为中,通常我们所熟知的交易模式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即买卖双方均需支付相应的对价。
这无疑是这两种行为最为显著的区别所在;
其次,从交易税费的角度来看:
(一)财产赠与行为:
若涉及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则可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然而,对于非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则被视作买卖行为,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缴纳税款。
除此之外,还需缴纳契税3%以及公证费用1%;
(二)房屋买卖行为:
若购买价格相对较低,那么未来出售价格与购买价格之间的差额将会随之增大,从而导致再次出售时所需缴纳的税费也会相应增多;
最后,从交易流程的角度来看:
(一)房屋买卖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买卖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2.进行网上签约备案;
3.在完成购房资格考试之后,前往房管局打印购房合同并办理过户及加名手续;
(二)房屋赠与办理流程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买卖双方签署赠与合同;
2.该赠与合同需经公证机关公证;
3.双方携带身份证件、原房产证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等相关资料,前往当地房管局申请变更登记,房管局将对房屋进行重新估值,随后按照相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办理加名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备用信用证和保函的区别
保函和备用信用证适用的法律规范和国际惯例不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目的不同。保函的目的是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起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备用信用证的目的是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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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滨海新区挪用资金罪律师费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挪用公款案的立案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若挪用公款被个人使用,则涉案金额需在五千元到一万元以上方可进行刑事追究;
第二,倘若挪用公款的金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且该款项被个人用于营利性活动,也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第三,如果挪用公款的金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同样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从而触犯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关于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其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构成要件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其次,在这一前提之下,可以细分为三种不同的情况,即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以及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情形;
再次,行为对象必须是公款,其中包括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情况;
最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可分为三种类型,每种类型的成立条件并不完全相同。
例如,对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情况,无论挪用金额大小及挪用时间长短如何,均构成挪用公款罪;
而对于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情况,即使挪用时间超过三个月或尚未归还,也同样构成挪用公款罪;
至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情况,自然也构成挪用公款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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