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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学校提供担保是否有效?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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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在购入或者以融资租赁方式承租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时,出卖人、出租人为担保价款或者租金实现而在该公益设施上保留所有权;
(二)以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以外的不动产、动产或者财产权利设立担保物权
登记为营利法人的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提供担保,当事人以其不具有担保资格为由主张担保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法典规定,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公益法人是为社会公共利益,即为不特定的大多数人的利益而设立的,公益法人担任保证人与其设立目的不相符。尤其是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学校,如果作为保证人,若主债务人不能履行义务而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将可能导致变卖学校资产设备,导致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受到侵犯,并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形确定担保人的赔偿责任:
(一)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二)担保人有过错而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三)债权人有过错而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六条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在购入或者以融资租赁方式承租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时,出卖人、出租人为担保价款或者租金实现而在该公益设施上保留所有权;
(二)以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以外的不动产、动产或者财产权利设立担保物权。
登记为营利法人的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提供担保,当事人以其不具有担保资格为由主张担保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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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学校打架学校有责任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 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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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被诱供了之后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倘若您遭遇到警方实施引诱招致供词并以此为依据立案的情境,尽管证据确实充分,但仍有权向上级公安机关举报此事,同时亦可向检察机关投诉、举报此等情况。所谓“诱供”,即是指为了获取口供,侦查人员或审判人员采取各种手段,诱导刑事被告人或证人按照他们的主观意图或推测进行陈述,这无疑是一种非法收集证据的行为。对于此类侦查人员的非法取证行为,当事人完全有权利报案、控告、举报。而当人民检察院接收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存在以非法方式收集证据的情况时,会立即展开调查核实工作。若经调查证实情况属实,检察院将提出相应的纠正意见。如果涉及到构成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的情况,则应依法追究相关侦查人员的刑事责任,并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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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侵占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之规范,对于民营企业中所发生的职务侵占案件所涉及到的问题,其重要症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违法行为的主体须是该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相关组织内部的在职员工,且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享有相应的职权范围;
其次,该职务行为者需借助于自身所具备的职务权限以及便利条件,实施诸如贪污、盗窃或采用其他非法方式将所在单位的财务资源据为己有的行为;
再次,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必须明确显示出对占有本单位财产的无理企图;
最后,该行为所涉及的财物价值必须达到预先设定的数额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提供微信帮信罪非法所得超1万会判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如果涉及到帮信罪并从中获得了一万元的利润,那么这便构成了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严重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种情况通常会导致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可能需要缴纳罚金。若涉及到单位犯罪,则会对单位进行罚款处理,同时也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通常也是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可能需要缴纳罚金。
另外,如果在同一案件中还存在其他犯罪行为,那么将会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最终的罪名及刑罚。
在认定帮信罪时,我们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首先,犯罪主体方面必须是一般的自然人或法人组织。
其次,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为之,也就是说,行为人必须明确知道自己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
再次,犯罪所侵害的客体必须是国家对于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有效管理秩序。
最后,客观方面必须表现为通过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手段,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持,且情节较为严重。
关于情节严重的具体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为三个以上的对象提供帮助;
第二,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
第三,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
第四,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
第五,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但之后仍然继续从事此类犯罪活动;
第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第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有责任吗
对于事故与责任的认定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当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此时需要根据有关当事人的行为及其损害的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确定。因为学校或者学生以及相关的的当事人自身的过错使得学生受到了伤害时候,相关的当事人根据其行为对于结果的产生的比例,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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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学生在学校骨折学校有责任吗
要看学生骨折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造成学生骨折的具体原因。如果是因为学校设备过旧或者相关设备不全的话,那么学校就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因为自身原因导致的话,那么学校是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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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取保候审翻供什么后果
[律师回复] 解析:
并非绝对如此。当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改变其供述之际,这将可能引发两个法律层面上的影响与结果:
首先,相关的办案机构很有可能决定撤销先前所采取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重新执行拘留或是逮捕等更具限制性的行为方式;
其次,若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了犯罪事实,那么在未来法院进行正式量刑判决之时,他们将会丧失因为自己本身承认错误并积极配合案件调查从而获得法院从宽处理的宝贵良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学生在学校打架学校有责任吗?
学生在学校打架学校肯定是有责任的,具体情况下看在学校打架的学生,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同的阶段,学校所付的责任也所有所不同,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来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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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经营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非法经营罪似乎也存在着被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然而,取保候审这一法律措施并没有对特定的犯罪类型做出明确规定,它仅需要满足以下任何一项标准即可实现:
首先,被告人可能会面临管制或拘役等较轻的刑事处罚,或者其具备了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条件;
其次,如果被告人因患上严重的身体疾病而无法自理,或是正在妊娠期、哺乳期的女性,那么也是可以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第三,如果采取取保候审能够避免被告人对社会造成更进一步的风险;
最后,若被告人已经被羁押了一定时间,但案件仍然未得到妥善处理,那么此时也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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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打架受伤学校赔偿吗?
学校学生打架受伤学校是否赔偿,首先要认定打架的学生是哪种民事行为能力人,然后判断学校有无失责,如果学校失责,那么学校要承担责任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未失责,则根据学生的身份情况认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学校一般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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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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