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卖淫嫖娼是否有案底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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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所谓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也就是说,行为人只有被法院最终判决为有罪,这个档案记录,才能称之为案底。治安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不能算案底。当然,这个档案也长期保存,不能任意销毁。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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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嫖娼是否有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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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嫖娼15天拘留会留案底吗
卖淫嫖娼15天拘留是不会留下案底的,因为卖淫嫖娼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案底指的是当事人的犯罪记录。不过行政案件在结案以后公安机关也会保管相关的案卷材料,这就意味着卖淫嫖娼会留下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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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拐卖儿童罪审问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于涉及拐卖妇女及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法院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其量刑标准通常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并可同时判处相应数额的罚金。
这里所称“拐卖”即是以非法获得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通过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以及中转等多种方式来侵犯妇女和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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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售卖过期食品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售卖过期食品所可能面临的处罚措施包括:
1、经相关部门核实确属经营超出保质期限的食品,各相关主管部门将依据自身职责和分工进行处理,除扣押非法所得、查封并销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从事违法行为的各种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之外;
2、如果所涉食品违法生产经营数额未达到人民币一万元的,则需承担高达五万元以上至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若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已达一万元及以上,将受到货值总额十倍以上至二十倍以下的重罚;
4、並且,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政府监管机构有权吊销经营者的经营许可证件。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
(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
卖淫嫖娼被拘留3天有案底吗
卖淫嫖娼被拘留3天没有案底,卖淫嫖娼并不构成刑事犯罪,只有构成刑事犯罪才会有案底,被派出所拘留三天的这种情形会留下违法记录,行政案件结案以后公安机关会依法保管相关的案卷材料,在案卷材料中就有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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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拐卖妇女儿童罪判刑判几年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涉及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最低量刑标准为五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而情节较为恶劣者则起始量刑点即为十年有期徒刑,若涉及到极为严重的情况,如极端人贩子,将会面临死刑的严厉惩罚。
因此,在得知犯罪嫌疑人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后,我们无法仅依据罪名便草率地推断出犯罪嫌疑犯应承担的刑罚期限。
具体而言,涉及拐卖妇女儿童罪行的罪犯将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面对罚金的罚款。
针对那些构成集团首脑或参与拐卖妇女儿童人数超过三人的罪犯;
对被拐卖妇女实施性侵犯的罪犯;
通过诱骗、强制手段迫使被拐卖妇女从事卖淫活动或是将被拐卖妇女卖与他人以便强迫其从事卖淫活动的罪犯;
出于非法获利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或者迷晕等方式控制受害妇女、儿童的罪犯;
以及以身体发泄为目的,利用婴儿进行偷窃行为的罪犯等等,将面临十年以上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可能还需缴纳罚金或者面临财产没收的刑事处罚。
而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罪犯,甚至会执行死刑并同时没收其所有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因卖淫嫖娼被拘留算是有案底吗
因卖淫嫖娼被拘留不算有案底,卖淫嫖娼的处罚标准只能是行政拘留,有案底是因为构成了刑事犯罪。不过行政案件在结案以后,对违法行为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也会进行保管,所以因为卖淫嫖娼被拘留以后会留下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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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拐卖妇女儿童罪必须是故意吗
[律师回复] 解析:
1.主体构成要素方面,此种犯罪的实施者需为通例之自然人;
2.在意识状态层面,行为人需对其所为有明确的、出于激烈的意图;
3.客体构成要素方面,该罪行所侵犯的主要对象既包括他人的家庭成员之间的伦理关系,也涵盖了妇女与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4.客观行为方面,它包含了多种方式,如使用虚假的借口、利益的诱导或者其他隐蔽的方法,从而达到使妇女、儿童离开自己原本所属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目的。
本罪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具体体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其中,所谓“拐骗”,是指行为人通过利诱、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得妇女、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并将他们置于自己的掌控之下;
所谓“绑架”,则是指通过暴力、威胁、药物麻醉等手段将被害者强行带离原处,并对其实施控制;
所谓“收买”,是指行为人为再次转手出售而从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手中购买被拐骗的妇女、儿童;
所谓“贩卖”,是指行为人将购买而来的被拐骗的妇女、儿童再次出售给他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帮信罪只判处罚金会不会有案底
[律师回复] 解析:
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只交付罚金仍然会产生案底纪录。
罚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法律制度中的一个刑罚类别,若被判定需缴纳罚金,便意味着已经构成该罪名,这将导致犯罪记录的存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中,明确规定了罚金的判决应当依据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而确定罚金的金额。
罚金的处罚标准主要有以下三类:
第一,未设定具体数额的情况下,罚金的最低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元;
第二,设定了相关数额的情况;
第三,以违法所得或者犯罪数额为基准,处以一定比例或倍数的罚金。
另外,对于未成年人的罚金处罚,应当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理,但是罚金的最低数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00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卖淫嫖娼被拘留算是有案底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因卖淫嫖娼被拘留算是有案底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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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拐卖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最低为5年至10年间的有期徒刑,而情节更为严重者,起始量刑则需至少为10年有期徒刑。
至于最为恶劣的人贩子,有可能面临着死刑的严厉惩罚。
因此,在得知犯罪嫌疑人涉及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后,我们不能仅仅依据罪名便轻易地对犯罪嫌疑人的刑期作出判断。
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罪行,法律规定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并处罚金。
然而,若属于拐卖妇女、儿童团伙的首要分子,或拐卖妇女、儿童人数超过三人;
或者强奸被拐卖的妇女;
或者引诱、强迫被拐卖的妇女从事卖淫活动,甚至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逼迫其从事卖淫活动;
以及以出卖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或麻醉手段绑架妇女、儿童;
或者以出卖为目的,盗窃婴幼儿等情况,那么量刑标准将会提高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并且需要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而在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下,罪犯将面临死刑的判决,且必须同时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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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取保多久开庭有案底
[律师回复] 解析:
犯下盗窃罪行之人申请取保候审之后,通常会在三个月左右迎来法庭审判环节。
然而,取保候审与法庭审判之间的间隔时长,最晚不会超过十二个月。
需注意的是,在候审阶段申请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法庭审判的启动,仅当具备充足的证据支持,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方可在三个月之内完成审理工作,具体时间还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针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性措施,同时也是一种刑事处罚手段。
尽管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案件已经尘埃落定,但只要执法人员在此期间能够收集到全部必要的证据,法庭便可据此作出判决,进而执行相应的司法程序。
因此,对于此类案件的庭审处理,应当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坏人怎么样拐卖儿童罪
[律师回复] 解析:
以下行为皆可视为非法贩卖及拐带、诱骗妇女、儿童之行动:
1、贩卖主要是指行为人通过秘密交易或公开渠道将女性及儿童出售予第三方之人;
2、拐骗则是以利益诱惑或者欺骗性手法等非暴力方式,使被拐带的妇孺离开其原生家庭或监护者,从而为行为人所掌控。
拐骗手段繁多:
有部分人会在火车站、港口等公众场合寻找外流妇女,然后运用虚假信息获取对方信任,进而实现其罪恶目的;
另外还有人借由各式人际关系,以美化某个地方生活环境的说辞,以及提供介绍对象、安排工作等诱因,诱导妇女跟随其离家出走;
也有人以协助照顾孩子为借口,从监护人手中骗走儿童;
更有甚者,以提供指引道路、给予零食等方式,将儿童拐走。
3、绑架则是指采用暴力、恐吓、药物控制等手法将受害者强制带走,并实行人身控制的行为,其中亦包含了偷盗婴幼儿的情况。
4、收买则是指为了再次转售获利,从从事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人员手中购买被拐骗妇女、儿童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卖淫嫖娼处罚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卖淫嫖娼处罚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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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拐卖儿童父母罪怎么判刑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明文规定,对于实施收买被拐卖儿童犯罪行为的父母亲,应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罚。
然而,根据该法的相关条款,若存在如下特殊情况,则可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
即在收买被拐卖儿童后,未对所购儿童施加任何虐待行为,且未对有关部门对该儿童进行解救工作造成任何阻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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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留下案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拘留是否会留下案底的问题,需要分别讨论两种情况:
一、如果涉及到行政拘留,那么可以明确告诉您,这并不会对个人档案产生不良影响,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案底”。
因为这类拘留往往代表着轻微的违法行为,通常情况下,记录并不严重,所以不会在个人档案中保留任何信息。
二、然而,对于刑事拘留来说,情况则有所不同。
尽管它也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手段,但与刑事处分开来,并不会直接导致案底的形成。
也就是说,只要行为人没有被判定有罪,并遭受刑事处罚,那么他就不会留下案底。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假如行为人最终被认定为有罪,并且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后,该判决正式生效,那么这个时候,案底便会被记录下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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