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对于人们来说复婚又离婚财产该如何分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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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复婚离婚财产按首次结婚处理。
复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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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人们来说复婚又离婚财产怎么分
复婚有离婚只能分割夫妻之间共有的财产。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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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结婚二十年怎么和老公签个婚内财产协议
[律师回复] 解析:
1.首先需要详细列明男女双方的相关信息,如双方的全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以及能够方便联络的详细联系方式等等;
2.接下来要明确阐释目前所登记在夫妻双方或个人名下的各项财产明细。
其中还包括动产及不动产在双方达成协议后的归属权问题;
同时,对于双方的工资收入、投资收益、储蓄等各类日常收入,也应当详细划分各自拥有的份额,并在此基础上注明无需对另一半进行额外的补偿;
3.再者就是违约责任的约定。
由于婚内财产协议是在双方平等且真实意愿的基础上签署的,因此可以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如果对方未能遵守已经签订的协议条款或者没有尽到应有的配合义务,那么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此外,还应该明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在实际履行协议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之前未曾预料到的情况,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签订书面形式的补充协议;
5.最后,需要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
当因为执行或履行协议而引发任何争议时,双方都有权利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寻求解决方案。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夫妻中的任意一方都有权向某某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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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借银行账户的批复具体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出借账户的判断标准:
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下,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均不得擅自将本人的私人账户或者公司账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此种行为即被视为“出借账户”。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阐述如何合理地界定出借账户这一概念。
所谓出借账户,是指出借人将自己的账户交给借用人使用,并由借用人实际掌控该账户,以便于其开展各种经济活动。
这种情况与代收款项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在现实生活中,当原告向借用人指定的出借人账户支付款项时,通常可以理解为这是经过双方协商后确定的账户,因此原告在这个时候应该意识到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然而,如果原告在事后仅仅因为出借账户这一理由,便要求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那么这样的主张往往缺乏足够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支持。
其次,我们需要区分对待不同类型的出借主体。
在日常生活中,家庭成员以及亲密朋友之间互相使用账户的现象确实存在,但偶尔性的使用并不必然构成出借账户,也不能因此就断定出借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然而,如果出借人和借用人之间存在着婚姻关系、合伙关系等特殊关系,那么我们可以考虑将其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合伙债务,进而让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存款人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使用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结算业务。
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
对于人们来说婚假有效期是多久?
国有企业职工本人结婚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1~3天的婚假,以及根据实际需要,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在职工休婚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应该照发工资。但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有企业职工婚假做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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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后多久不能再恢复执行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终本案件的执行期限及其相关认定标准,我们需了解到,所谓终本案件,是指在法院实施执行程序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无法提供具有被执行财产价值的,因此依法裁定撤销这次执行行动的案件。
依据中国现行法律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这类案件实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必须同时符合如下三项特定条件:
首先,已经向被执行人发出书面的执行通知和严格的财产申报要求;
其次,已向被执行人颁发了禁止其进行高额消费活动的禁令,以及将部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
最后,经过对被执行人所有可能的财产线索进行详尽的调查后,仍然未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虽有所发现但因种种原因难以成功处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四)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
(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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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复婚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复婚手续时,需要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离婚证或者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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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又复婚又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又复婚又离婚财产的分割是对于复婚之后所取得的财产进行平均分割,在还没有复婚之前个人所获得的财产一律都是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就是应当归属于个人所有的,不能在复婚后离婚的时候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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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解析:
为确保其资产主张得以切实执行,当事人往往需要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的申请。
财产保全主要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及诉讼财产保全两种形式。
这两类财产保全之间存在着如下差异点:
首先,发起主体各异。
诉前财产保全通常需由涉案利害关系人自行提交申请,而法院并无权力未经当事人同意就主动实施此类保全行动;
然而,诉讼财产保全则通常由案件中的一方当事人申请,而且,在特定情况下,法院甚至拥有依职权主动进行财产保全的权力。
其次,保全的前提条件亦有所不同。
诉讼财产保全的启动前提是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因素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或执行困难的可能性;
相比之下,诉前财产保全的启动前提则更为紧迫,若不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将可能给利害关系人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再者,是否须提供担保方面也存在差异。
在诉讼财产保全中,申请人并非必须提供担保,除非法院要求其提供担保,否则,提供担保仅为可选项;
但在诉前财产保全中,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此外,裁定时间上也有所不同。
对于诉讼财产保全,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如情况紧急,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若情况并不紧急,则以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为解除保全的法定理由,即只要被申请人提供了担保,法院便应解除财产保全;
而诉前财产保全则以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未提起诉讼为解除保全的法定理由,且法院不得擅自延长作出裁定的时间。
最后,保全措施解除的原因也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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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女方没工作,男方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
结婚之后购置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
第一种,房子是在夫妻关系依然延续期间购入的,如果夫妻双方并未明确订明归属问题,那么即使房产证上仅描绘了其中一位配偶的姓名,也应该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种,即夫妻双方的家长共同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如果最终产权登记在某一方子女的名下,那么这份不动产可以被认为是双方依据各自父母提供资金的比例来进行共享所有权,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然而,还有另外一种情况需要注意,那就是婚后由某一方的父母全额出资为其子女购买的不动产,如果产权登记在出资者子女的名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种情况可以被视为仅仅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行为,因此,该不动产应当被认定为是夫妻中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外,婚后购房还可以细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另一种则是夫妻中的一方或者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
接下来,我们将针对这两种情况分别探讨其相应的判断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买东西不发货,公司又破产了,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得不承认公司已经陷入了经济困境,无法再按照之前订立的合同条款如期履行义务和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这个时候合同的对方不仅拥有权利要求公司进行相应的赔偿行为,而且在特殊情况下,譬如当企业宣告破产并通过正式程序申请进行破产保护时,企业自身亦应承担起一定程度的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公司最终决定走向倒闭之路,那么公司的全部财产都将会被严加保护,任何恣意妄为的举动都是不被允许的,因为这些财产都将被作为违约罚金以及对债权人、合同的另一方的赔偿押金进行抵偿。
在此情形下,破产管理人员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继履行尚未完成的合同;
对于那些选择继续执行合同的另一方来说,他们需要履行相关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复婚后又离婚了,还可以再复婚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复婚后又离婚了,还可以再复婚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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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执行结案后还能恢复执行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终结执行的案件是否能够再次立案进行执行这一问题,答案为肯定。
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当申请执行人在受到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况下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时;
其次,如果一方当事人未能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有权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此外,若执行实施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报结之后,发现被执行人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提出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
最后,如果执行实施案件因为委托执行而结案,但由于委托不当导致已立案的受托法院将案件退回委托,此时也可以重新申请执行。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终结执行的案件,只要申请执行的条件具备,申请执行人仍然有权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因此,当事人不存在上诉的问题。
另外,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有协助执行人的,终结的裁定也应对其送达。执行终结的效力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程序上的效力。执行终结的裁定一经生效,执行程序就宣告结束,以后也不再恢复。
(二)实体上的效力。执行终结后,法院不再以司法强制力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也不以执行程序保证权利人实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否认或推翻了法律文书对权利人所应享有的权利的确认,只是法律不再对其实施保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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