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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债权相当于退房吗

#房产纠纷 最新修订 |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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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书珍律师
曹书珍律师在线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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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申报债权并不相当于退房,申报债权主要是清算开发商本身的财产情况,开发商的房子还没有建造完成,那申报债权有可能可以退房,但如果房子已经建造完成了,也已经正常交付了,那不一定可以退房,最主要的还是要看开发商整体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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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债权相当于退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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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债权相当于退房吗?
申报债权相当于退房吗:申报债权并不相当于退房,申报债权主要是清算开发商本身的财产情况,开发商的房子还没有建造完成,那申报债权有可能可以退房,但如果房子已经建造完成了,也已经正常交付了,那不一定可以退房,最主要的还是要看开发商整体的情况。
1w浏览2024-10-13
我的朋友被人认为是不当得利债权人,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想问问不当得利债权人有什么相关规定?
[律师回复] 不当得利的诉讼主体是不当得利占有人和财产的所有权或者占有权人。
不当得利怎么起诉:
起诉不当得利的,应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受理后,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然后宣判。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凡是现在财产状况或利益较以前增加,或者减少而未减少,为受有利益;既有得利又有损失的,损益抵销后剩余有利益的,也为受有利益。
2、一方受有损失。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他方受到损失是不当得利成立的要件之一。如果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并没有因此受到任何损失,即“利己而不损人”时,不构成不当得利。损失包括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积极损失)和财产利益应当增加而没有增加(消极损失)。
3、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所谓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指他方的损失是因一方获得利益造成。而获得利益的原因事实不必与受到损失的原因事实相同,在返还利益时,利益小于损失的,以利益为准,利益大于损失的,以损为准。超出损失部分的利益,在扣除有关费用后,收缴国库。
4、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是指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没有法律的依据,是对于获得利益而言的,并不要求取得权力或财产也无合法依据。如果取得利益有法律上的依据,即使相对人受有损失,也不构成不当得利。
10w+浏览
债权人应当在什么时候申报债权
10w+浏览2023-09-20
申报债权相当于退房吗
申报债权并不相当于退房,申报债权主要是清算开发商本身的财产情况,开发商的房子还没有建造完成,那申报债权有可能可以退房,但如果房子已经建造完成了,也已经正常交付了,那不一定可以退房,最主要的还是要看开发商整体的情况。
1w浏览2024-10-18
我的朋友被人认为是不当得利债权人,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想问问不当得利债权人有什么相关规定?
[律师回复] 不当得利的诉讼主体是不当得利占有人和财产的所有权或者占有权人。
不当得利怎么起诉:
起诉不当得利的,应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受理后,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然后宣判。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凡是现在财产状况或利益较以前增加,或者减少而未减少,为受有利益;既有得利又有损失的,损益抵销后剩余有利益的,也为受有利益。
2、一方受有损失。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他方受到损失是不当得利成立的要件之一。如果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并没有因此受到任何损失,即“利己而不损人”时,不构成不当得利。损失包括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积极损失)和财产利益应当增加而没有增加(消极损失)。
3、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所谓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指他方的损失是因一方获得利益造成。而获得利益的原因事实不必与受到损失的原因事实相同,在返还利益时,利益小于损失的,以利益为准,利益大于损失的,以损为准。超出损失部分的利益,在扣除有关费用后,收缴国库。
4、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是指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没有法律的依据,是对于获得利益而言的,并不要求取得权力或财产也无合法依据。如果取得利益有法律上的依据,即使相对人受有损失,也不构成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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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债权人应当如何申报债权
10w+浏览2023-09-20
我的朋友被人认为是不当得利债权人,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想问问不当得利债权人有什么相关规定?
[律师回复] 不当得利的诉讼主体是不当得利占有人和财产的所有权或者占有权人。
不当得利怎么起诉:
起诉不当得利的,应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受理后,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然后宣判。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凡是现在财产状况或利益较以前增加,或者减少而未减少,为受有利益;既有得利又有损失的,损益抵销后剩余有利益的,也为受有利益。
2、一方受有损失。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他方受到损失是不当得利成立的要件之一。如果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并没有因此受到任何损失,即“利己而不损人”时,不构成不当得利。损失包括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积极损失)和财产利益应当增加而没有增加(消极损失)。
3、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所谓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指他方的损失是因一方获得利益造成。而获得利益的原因事实不必与受到损失的原因事实相同,在返还利益时,利益小于损失的,以利益为准,利益大于损失的,以损为准。超出损失部分的利益,在扣除有关费用后,收缴国库。
4、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是指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没有法律的依据,是对于获得利益而言的,并不要求取得权力或财产也无合法依据。如果取得利益有法律上的依据,即使相对人受有损失,也不构成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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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应当怎么写债权申报书
10w+浏览2023-09-08
我的朋友被人认为是不当得利债权人,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想问问不当得利债权人有什么相关规定?
[律师回复] 不当得利的诉讼主体是不当得利占有人和财产的所有权或者占有权人。
不当得利怎么起诉:
起诉不当得利的,应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受理后,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然后宣判。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凡是现在财产状况或利益较以前增加,或者减少而未减少,为受有利益;既有得利又有损失的,损益抵销后剩余有利益的,也为受有利益。
2、一方受有损失。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他方受到损失是不当得利成立的要件之一。如果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并没有因此受到任何损失,即“利己而不损人”时,不构成不当得利。损失包括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积极损失)和财产利益应当增加而没有增加(消极损失)。
3、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所谓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指他方的损失是因一方获得利益造成。而获得利益的原因事实不必与受到损失的原因事实相同,在返还利益时,利益小于损失的,以利益为准,利益大于损失的,以损为准。超出损失部分的利益,在扣除有关费用后,收缴国库。
4、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是指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没有法律的依据,是对于获得利益而言的,并不要求取得权力或财产也无合法依据。如果取得利益有法律上的依据,即使相对人受有损失,也不构成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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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破产时应当向谁申报债权
10w+浏览2023-09-02
我的朋友被人认为是不当得利债权人,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想问问不当得利债权人有什么相关规定?
[律师回复] 不当得利的诉讼主体是不当得利占有人和财产的所有权或者占有权人。
不当得利怎么起诉:
起诉不当得利的,应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受理后,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然后宣判。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凡是现在财产状况或利益较以前增加,或者减少而未减少,为受有利益;既有得利又有损失的,损益抵销后剩余有利益的,也为受有利益。
2、一方受有损失。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他方受到损失是不当得利成立的要件之一。如果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并没有因此受到任何损失,即“利己而不损人”时,不构成不当得利。损失包括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积极损失)和财产利益应当增加而没有增加(消极损失)。
3、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所谓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指他方的损失是因一方获得利益造成。而获得利益的原因事实不必与受到损失的原因事实相同,在返还利益时,利益小于损失的,以利益为准,利益大于损失的,以损为准。超出损失部分的利益,在扣除有关费用后,收缴国库。
4、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是指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没有法律的依据,是对于获得利益而言的,并不要求取得权力或财产也无合法依据。如果取得利益有法律上的依据,即使相对人受有损失,也不构成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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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w+浏览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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