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土地纠纷乡政府多久不处理就能起诉

#土地承包 最新修订 | 2024-10-20
9.1k浏览
曹静律师
曹静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94人
专业处理土地承包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土地承包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土地承包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土地纠纷乡政府六个月不处理就可以起诉。法律规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
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的,经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无锡156****597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1****288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7****565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316人选择咨询律师
696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土地纠纷乡政府多久不处理就能起诉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6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2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3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8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5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0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3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3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3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7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7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5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4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4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2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6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5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0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4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4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8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8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0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7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4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5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0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5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0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0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7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0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4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7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7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7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7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7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0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5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4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0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0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8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5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8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6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1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0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0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181****684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0****143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7****386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土地纠纷找乡政府哪个部门解决
土地纠纷,可请乡级政府协助解决。双方可先尝试自行协商,若协商无果,可请乡级政府裁决。若仍不满意,可向当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若仲裁结果仍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纠纷乡政府多久不处理就能起诉
土地纠纷乡政府六个月不处理就可以起诉。法律规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的,经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1w浏览2024-10-20
土地纠纷,乡政府调解,土地划归乡镇政府,对方怎么处置
[律师回复]   双方都没有签字按手印,调解还没有生效,可以申请调查处理。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  第五条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第二十三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受理的争议案件,应当在查清事实、分清权属关系的基础上先行调解,促使当事人以协商方式达成协议。  调解应当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二)争议的主要事实;  
(三)协议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五条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由承办人署名并加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印章后生效。  生效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并同时抄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八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因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的,经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生效的处理决定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3.5w浏览
土地纠纷乡政府多久不处理就可以起诉
10w+浏览2024-05-28
土地纠纷找乡政府哪个部门解决
土地纠纷,可请乡级政府协助解决。双方可先尝试自行协商,若协商无果,可请乡级政府裁决。若仍不满意,可向当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若仲裁结果仍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纠纷乡政府多久不处理就可以起诉
土地纠纷乡政府六个月不处理就可以起诉。法律规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的,经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1w浏览2024-09-11
土地纠纷,乡政府调解,土地划归乡镇政府,对方怎么处置
[律师回复]   双方都没有签字按手印,调解还没有生效,可以申请调查处理。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  第五条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第二十三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受理的争议案件,应当在查清事实、分清权属关系的基础上先行调解,促使当事人以协商方式达成协议。  调解应当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二)争议的主要事实;  
(三)协议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五条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由承办人署名并加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印章后生效。  生效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并同时抄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八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因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的,经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生效的处理决定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3.5w浏览
土地纠纷乡政府多久不处理就可以起诉
8.6w浏览2024-03-04
土地纠纷乡政府多久不处理才能起诉
乡镇府土地纷争裁决超期,公民有权上诉法院。国家土地资源管理局负责土地权属争议,六个月内须给出调查处理方案。遇特殊情况,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处理期限。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乡政府强征农民的土地怎么办
为保障用户权益,使用客服电话、服务热线时需谨慎。如有关于补偿、征地等问题,建议向当地国土管理部门反馈,或联系国土总局的法律援助热线。在涉及农业用地征收时,农民有权要求参加听证会,政府不得强行搬迁。与资源管理部门及时沟通,妥善处理群众请求。违法占地行为包括未经批准占用、欺诈手段获取、少批多占等,需依法处理。
1w浏览2024-03-27
土地纠纷,乡政府调解,土地划归乡镇政府,对方怎么处置
[律师回复]   双方都没有签字按手印,调解还没有生效,可以申请调查处理。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  第五条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第二十三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受理的争议案件,应当在查清事实、分清权属关系的基础上先行调解,促使当事人以协商方式达成协议。  调解应当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二)争议的主要事实;  
(三)协议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五条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由承办人署名并加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印章后生效。  生效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并同时抄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八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因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的,经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生效的处理决定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3.5w浏览
土地纠纷找乡政府哪个部门解决
土地纠纷,可请乡级政府协助解决。双方可先尝试自行协商,若协商无果,可请乡级政府裁决。若仍不满意,可向当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若仲裁结果仍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1w浏览2024-04-03
土地纠纷,乡政府调解,土地划归乡镇政府,对方怎么处置
[律师回复]   双方都没有签字按手印,调解还没有生效,可以申请调查处理。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  第五条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第二十三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受理的争议案件,应当在查清事实、分清权属关系的基础上先行调解,促使当事人以协商方式达成协议。  调解应当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二)争议的主要事实;  
(三)协议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五条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由承办人署名并加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印章后生效。  生效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并同时抄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八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因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的,经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生效的处理决定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3.5w浏览
乡政府能不能对农村土地进行确权
乡政府不能直接对农村土地实施确权,但有权调解土地所有权益争议。若调解无果,可向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确权。确权工作的具体执行由土地管理部门承担,其建议和看法需提交同级人民政府决策审定。因此,乡政府在确权过程中主要起调解和申请作用,而最终的确权决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
1w浏览2024-04-15
土地纠纷,乡政府调解,土地划归乡镇政府,对方怎么处置
[律师回复]   双方都没有签字按手印,调解还没有生效,可以申请调查处理。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  第五条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第二十三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受理的争议案件,应当在查清事实、分清权属关系的基础上先行调解,促使当事人以协商方式达成协议。  调解应当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二)争议的主要事实;  
(三)协议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五条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由承办人署名并加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印章后生效。  生效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并同时抄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八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因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的,经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生效的处理决定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3.5w浏览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盐城135****7296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81****217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7****5203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56****238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56****6065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78****779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