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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转移财产就不还钱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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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债务人转移财产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但是债权人一般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3、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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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财产转移了,就没有办法了吗
欠债不还财产转移了,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进行判决处理,法院可以要求对方强制支付处理,具体情况可以提交相关证据到法院进行认定。本文是关于欠债不还财产转移了,就没有办法了吗的问题的相关整理,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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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盗窃罪财物估价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到盗窃犯罪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需要对涉案的财产进行评估鉴定以确定其实际价值。
具体而言,可以依据以下步骤进行:
若被盗财物具备合法有效的价格证明文件,则可直接参照此价格证明来确认其价值;
如若没有此类证明文件,或者根据已有的价格证明文件所认定的盗窃金额存在明显不合理性,那么就必须依照相关法规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估价机构进行评估鉴定。
此外,对于涉及到外币的盗窃案件,应按照盗窃发生当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与该种货币的中间汇率,将其转换成人民币后再进行计算。
关于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当行为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以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等不同级别的范围时,应当分别视为法律规定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欠债人转移财产怎么办?
欠债人转移财产的,此时债权人是可以首先和债务人之间协商处理的,如果是协商达成一致的,此时是可以由债务人自行偿还债务的,如果是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此时债权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债务人转移财产的行为的,具体的欠债人转移财产怎么办的回答可以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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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欠债人转移财产如何处理
1、行使撤销权:因欠款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欠款人的行为。2、财产保全:债权人可向有执行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以维护债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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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
欠债离婚转移财产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明显是为逃避债务而采取离婚的方式来对抗债权人的权利的实现,属于恶意逃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债务人以离婚方式转让财产的行为无效。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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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转账备注借款有法律效应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银行转帐凭证在某些特定情形中可作为借贷关系的确立依据之一,显现出其有效性与重要性。
然而必须进一步强调,此种转帐记录需以真实客观为前提,依法进行收集,并能充分证实借款事实的存在。
只有经过法院严格审查核实后,才能被采纳为有效证据。
此外,当事人亦可通过搜集借款合同、收据、借据等相关证据资料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值得注意的是,若仅有单方面的转账备注,则并不具备法律效力,而转账回单则可作为付款凭证使用。
关于转账备注借款,需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首先,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备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其次,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真实无误;
最后,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借款条具有合同的性质特征。
若借款条内容详尽且当事人在智力正常的状态下签署,那么该借款条的法律效力便等同于借款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妻子的黄金首饰算不算共同财产如何判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婚姻关系正式确立之前,由女方个人出资购买且归属其名下使用的金银细软以及其他装饰品,应视为女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在此情况下的离婚诉讼中,男方无权要求对该部分物品进行分割。
然而,若此类贵重物品是在双方步入婚姻殿堂之后共同购置或添置的,那么在终止婚姻关系之际,该等财物便成为夫妻二人共同拥有的财产财富,因此必须在离婚诉讼中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欠债不还转移财产怎么办?
欠债不还转移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还款。因为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比如说等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就可以直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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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夫妻间的财产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正式的法律意义上,婚后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财产的约定具备了合法效力。
这是因为,此类协议被明确界定为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一种特殊约定形式,对协议中的任何一方都具有实际的制约力。
具体来说,当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共识并签订相关协议时,只要该协议不违背现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它就是有效的。
在未来的离婚过程中,法院将会依据这份财产协议来进行财产的划分。
然而,如果双方在签署协议之后又决定离婚,那么他们将按照协议中的条款来进行财产的分割。
如果协议最终未能得到执行,那么在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离婚问题后,财产的分配将遵循以下原则:
(1)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应当平均分配;
(2)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情况下归个人所有;
(3)夫妻分居两地且各自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应归属各自管理、使用的一方所有;
若存在较大差异的差额部分,则由拥有较多财产的一方用与其差额相当的财产来抵偿另一方;
(4)已经登记结婚但尚未共同生活的,或者按照当地风俗习惯支付的彩礼,或者因婚前支付而导致支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离婚时,支付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5)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作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归一方所有,而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应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6)对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在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的角度出发,进行合理的分割或折价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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