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的效力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4-19
1.2k浏览
律师解析
在公民权利侵害案例的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自述所展现出来的价值具有深远且独特的意义。
鉴于当事人与争议事件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利益相关性,他们通常身处现实事件之中,因此对案情有着深刻的理解和体验。
然而,也恰恰由于这类利益关联性的存在,使得当事人的陈述在一定程度上难免会出现偏颇或取向性较强的情况——他们可能夸大了有利于自身的事实部分,或者刻意忽视那些对自身不利的信息,甚或可能提出虚假的陈述以误导法官。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诉讼管辖案件·推荐文章

常州180****146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56****819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77****534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666人选择咨询律师
605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的效力是什么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8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0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4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7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2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7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2****01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7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7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3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7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2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7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8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0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2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2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3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0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5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5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1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7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6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5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7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8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7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2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3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5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2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4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3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6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6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4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1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6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0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2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8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8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4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8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1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3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0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0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6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177****583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8****324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34****263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有什么作用
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作用一方面承认当事人在诉讼请求的确定和案件事实审理范围确定方面的决定权,同时也赋予裁判者主动地发现案件事实的责任和义务。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当事人陈述 证据的法律效力如何?
从证据意义上讲,当事人陈述是指诉讼当事人就他们所悉知、理解和记忆的有关案件的事实情况,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种类之一,从应然的意义上讲,比任何其他证据形式都更能反映案件真实情况,具有更大的证明价值;但是从实然的意义上讲,不能忽视当事人陈述的虚假的一面,不可轻信以免被误导,造成错判。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当事人陈述的内容有哪些
1、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对他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的承认。提出诉讼请求启动诉。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导致诉讼程序终结。2、当事人提出的法律方面的理由以及反驳对方的法律理由。确定诉讼标的,从而确定审理的基本方向(诉讼标的的不同理论)。3、当事人就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的辩驳。质证权的内容。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如何避免当事人作陈述虚假
1、借力审前程序整理证据、明确争议焦点。2、发挥辩论对事实辨明的有效推动作用。3、重视宣誓、直播等对虚假陈述当事人的威慑作用。4、加强法官职业能力的培养。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当事人的陈述包括那些内容
1、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对他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的承认。2、当事人提出的法律方面的理由以及反驳对方的法律理由。确定诉讼标的,从而确定审理的基本方向。3、当事人就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的辩驳。质证权的内容。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担保人不知道以新还旧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处理新贷款用于偿还旧贷款的事项时,若保证人对此毫不知情,则无需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然而,当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决定以新贷款来清偿旧贷款时,除非保证人明确知晓或应当意识到此种情况,否则其不得担负起任何民事责任。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倘若新贷款及旧贷款的担保人均为同一保证人,那么上述法律条款并不适用于此类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六条
主合同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债权人请求旧贷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请求新贷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新贷与旧贷的担保人相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新贷与旧贷的担保人不同,或者旧贷无担保新贷有担保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新贷的担保人提供担保时对以新贷偿还旧贷的事实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除外。
主合同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旧贷的物的担保人在登记尚未注销的情形下同意继续为新贷提供担保,在订立新的贷款合同前又以该担保财产为其他债权人设立担保物权,其他债权人主张其担保物权顺位优先于新贷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