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商品房开发商违约怎么赔付

#二手房纠纷 最新修订 | 2024-09-11
3.6k浏览
朱瑞雷律师
朱瑞雷律师在线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5.0分服务:2172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二手房纠纷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二手房纠纷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二手房纠纷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退房款问题时,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消费者有权直接向开发商申请要求退还其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应产生的利息。【法律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十四条规定,若因为出卖方的原因导致买受方在以下任意期限内都未能获得不动产权属证书,除非双方当事人在此事上另有特殊约定,否则应由出卖方来承担违约责任:(1)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文规定了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具体期限;(2)若是以尚未建成的房屋作为交易标的,那么需自该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算,满90天后;(3)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已经竣工的房屋,则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满90天后。若合同中并未对违约金或损失金额作出明确约定,且相关数额难以确定的话,可以按照已支付的购房总价,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南京178****270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6****262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34****114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423人选择咨询律师
344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商品房开发商违约怎么赔付
一键咨询
  • 138****64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6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2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4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8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0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5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2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8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6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7****05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5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4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5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4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7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5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0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4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3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1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6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7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2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5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1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1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5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2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1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4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3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5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8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6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6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5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6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8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2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2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2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3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7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5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7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0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4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8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2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134****454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77****312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77****434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商品房开发商违约怎么赔付
如果开发商违约,需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承担赔偿。合同可约定具体违约金额或损失计算方法,未约定则按标准确定:逾期支付房款,按未支付款和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息标准计算;逾期交房,则按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租金标准计算。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商品房开发商违约怎么赔付
如果开发商违约,需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承担赔偿。合同可约定具体违约金额或损失计算方法,未约定则按标准确定:逾期支付房款,按未支付款和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息标准计算;逾期交房,则按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租金标准计算。
1w浏览2024-03-22
开发商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违约金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违约金如何计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违约金数额的计算
关于违约金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也就是说,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在没有约定时,则适用本条之规定。
但在约定了违约金数额的情况下,则需要同时考虑《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实践中,常见的约定为已付房款的2-3/万,一般不会涉及增加和减少的问题。关于违约金的计算期限。
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为违约金计算的起算点,以实际交付日期为止算点。这里的实际交付日期有两种情形,其一是具备交付条件的前提下,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其二是在不具备交付条件的前提下,以具备交房条件并且实际发生交付的日期为准。
第二种仍然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为违约金计算的起算点,以开发商已送达交房通知书中确定的交房日期为止算点。
但这种情况需要具备两个前提条件,其一是该商品房已具备交付条件,其二是开发商的通知送达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通知送达形式的约定或法律的相关规定。
关于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房屋的法律风险一般而言,拒绝接收房屋的正当理由是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条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商品房未经过综合验收,未取得相关证明文件;二是商品房存在重大质量瑕疵,而不论该商品房是否经过综合验收和取得证明文件。《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7w浏览
商品房开发商违约怎么赔付
关于退房款问题,一次性付款购房者可直接向开发商申请退款及相应利息。根据法律规定,若因出卖方原因导致买受方在约定期限内未能获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出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或损失金额难以确定时,可按已支付购房总价计算利息。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商品房开发商违约怎么赔付
关于退房款问题,一次性付款购房者可直接向开发商申请退款及相应利息。根据法律规定,若因出卖方原因导致买受方在约定期限内未能获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出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或损失金额难以确定时,可按已支付购房总价计算利息。
1w浏览2024-04-30
开发商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违约金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违约金如何计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违约金数额的计算
关于违约金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也就是说,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在没有约定时,则适用本条之规定。
但在约定了违约金数额的情况下,则需要同时考虑《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实践中,常见的约定为已付房款的2-3/万,一般不会涉及增加和减少的问题。关于违约金的计算期限。
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为违约金计算的起算点,以实际交付日期为止算点。这里的实际交付日期有两种情形,其一是具备交付条件的前提下,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其二是在不具备交付条件的前提下,以具备交房条件并且实际发生交付的日期为准。
第二种仍然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为违约金计算的起算点,以开发商已送达交房通知书中确定的交房日期为止算点。
但这种情况需要具备两个前提条件,其一是该商品房已具备交付条件,其二是开发商的通知送达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通知送达形式的约定或法律的相关规定。
关于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房屋的法律风险一般而言,拒绝接收房屋的正当理由是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条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商品房未经过综合验收,未取得相关证明文件;二是商品房存在重大质量瑕疵,而不论该商品房是否经过综合验收和取得证明文件。《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7w浏览
商品房开发商违约怎样赔付
房地产买卖中一房两售时,若双方均未过户且未预告登记,房产归优先预告登记方;若双方均未过户或预告登记,则归最早实际占有方。双方应依法处理,确保权益。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商品房开发商违约怎样赔付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可协商确定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赔偿计算方式。若违约金金额不合理,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根据申请进行适当调整。双方应遵守法律规定,确保违约金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1w浏览2024-04-17
开发商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违约金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违约金如何计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违约金数额的计算
关于违约金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也就是说,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在没有约定时,则适用本条之规定。
但在约定了违约金数额的情况下,则需要同时考虑《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实践中,常见的约定为已付房款的2-3/万,一般不会涉及增加和减少的问题。关于违约金的计算期限。
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为违约金计算的起算点,以实际交付日期为止算点。这里的实际交付日期有两种情形,其一是具备交付条件的前提下,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其二是在不具备交付条件的前提下,以具备交房条件并且实际发生交付的日期为准。
第二种仍然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为违约金计算的起算点,以开发商已送达交房通知书中确定的交房日期为止算点。
但这种情况需要具备两个前提条件,其一是该商品房已具备交付条件,其二是开发商的通知送达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通知送达形式的约定或法律的相关规定。
关于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房屋的法律风险一般而言,拒绝接收房屋的正当理由是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条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商品房未经过综合验收,未取得相关证明文件;二是商品房存在重大质量瑕疵,而不论该商品房是否经过综合验收和取得证明文件。《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7w浏览
开发商付违约金吗
在小产权房屋买卖纠纷中,当事人可先尝试私下和解。若协商不成,可依据先前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若无仲裁协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若已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决等文件但对方不履行,则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商品房开发商违约怎样赔付
1w浏览2025-06-08
开发商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违约金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违约金如何计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违约金数额的计算
关于违约金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也就是说,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在没有约定时,则适用本条之规定。
但在约定了违约金数额的情况下,则需要同时考虑《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实践中,常见的约定为已付房款的2-3/万,一般不会涉及增加和减少的问题。关于违约金的计算期限。
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为违约金计算的起算点,以实际交付日期为止算点。这里的实际交付日期有两种情形,其一是具备交付条件的前提下,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其二是在不具备交付条件的前提下,以具备交房条件并且实际发生交付的日期为准。
第二种仍然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为违约金计算的起算点,以开发商已送达交房通知书中确定的交房日期为止算点。
但这种情况需要具备两个前提条件,其一是该商品房已具备交付条件,其二是开发商的通知送达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通知送达形式的约定或法律的相关规定。
关于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房屋的法律风险一般而言,拒绝接收房屋的正当理由是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条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商品房未经过综合验收,未取得相关证明文件;二是商品房存在重大质量瑕疵,而不论该商品房是否经过综合验收和取得证明文件。《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7w浏览
开发商要付违约金吗
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延迟交付的情况,通常采用支付每日2%至5%的违约金作为补偿,但这不是法律规定。若一方未能履行合同或未满足对方期望,应补偿对方实际损失和后续可预期获利,但不超过签约时未预见或应预见的损失范围。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商品房按揭开发商违约金怎么付
1w浏览2025-05-17
开发商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违约金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违约金如何计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违约金数额的计算
关于违约金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也就是说,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在没有约定时,则适用本条之规定。
但在约定了违约金数额的情况下,则需要同时考虑《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实践中,常见的约定为已付房款的2-3/万,一般不会涉及增加和减少的问题。关于违约金的计算期限。
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为违约金计算的起算点,以实际交付日期为止算点。这里的实际交付日期有两种情形,其一是具备交付条件的前提下,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其二是在不具备交付条件的前提下,以具备交房条件并且实际发生交付的日期为准。
第二种仍然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为违约金计算的起算点,以开发商已送达交房通知书中确定的交房日期为止算点。
但这种情况需要具备两个前提条件,其一是该商品房已具备交付条件,其二是开发商的通知送达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通知送达形式的约定或法律的相关规定。
关于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房屋的法律风险一般而言,拒绝接收房屋的正当理由是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条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商品房未经过综合验收,未取得相关证明文件;二是商品房存在重大质量瑕疵,而不论该商品房是否经过综合验收和取得证明文件。《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7w浏览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盐城177****4872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34****831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8****2129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81****211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8****6929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80****849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