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和洗钱罪可以一同处罚。集资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的,或者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或者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或者跨境转移资产的,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如果一个人同时触犯了这两个罪名,那么会根据刑法的规定分别定罪量刑,然后再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执行刑罚。这种处理方式在司法实践中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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