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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什么情况拒赔

#保险理赔 最新修订 | 202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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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若投保人故意致使被保险人陷入死亡、伤残或患上某种特定疾病等情况之中,那么保险人将无需承担提供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而对于已经按期缴纳超过两年以上保险费用的投保人来说,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相关合约向其他拥有权益之人返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若受益人蓄意促使被保险人发生死亡、残疾、疾病等情形,或是在意图杀戮被保险人过程中未能达成目的,则该受益人将失去受益权。
2.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作为支付保险金的前提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正式生效或合同效力得以恢复之日起的两年内,如果被保险人选择自杀,那么保险人将无需承担提供给付保险金的义务,除非在被保险人自杀之时,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保险人依据上述条款决定不予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按照合同约定返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3.若被保险人因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实施的刑事强制措施而导致自身伤残或死亡,那么保险人将无需承担提供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同样地,对于已经按期缴纳超过两年以上保险费用的投保人而言,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相关合约返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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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什么情况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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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什么情况拒赔
商业保险拒赔常见情形包括:投保人故意导致被保险人伤亡或患病,自杀(除非无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因故意犯罪或抗拒刑事强制措施导致的伤亡。这些情况,保险公司无需支付保险金,但应退还已缴保费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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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保险商业险什么情况拒赔
商业车险中,保险公司不赔情形包括:路面凹陷损坏、无故剐蹭、高温轮胎爆裂、未及时报案等。但按司法解释,禁止性规定不能作为免责事由,除非已明确提示且投保人未遵守说明义务,否则法院将驳回。
1w浏览2024-07-10
你好关于商品房买卖中哪些情况买主可拒绝收房
[律师回复] 买房人遇到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依法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住宅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交付用户使用:
(1)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2)小区道路畅通,已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
就是说在房屋未竣工验收、未取得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小区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买受人可以就相关证件在收房时要求开发商提供检查。
2、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如果开放商不能提供这“两书”,买受人完全可以拒绝收房。
3、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
5、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6、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开发商随意设置交房前置条件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但如果在购房合同中事先约定将购房者预交物业管理费或开发商代收代缴费用作为交房前置条件的,则从双方约定。
7、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若开放商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面积实测数据,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
8、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9、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1
0、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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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保险公司拒赔商业险
若投保人故意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患病,保险公司不支付保险金。但如投保人已缴两年以上全额保费,保险公司应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给其他权益人。受益人故意制造事故或谋杀未遂,将失去受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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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商业保险什么情况拒赔
商业保险拒赔常见情形包括:投保人故意导致被保险人伤亡或患病,自杀(除非无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因故意犯罪或抗拒刑事强制措施导致的伤亡。这些情况,保险公司无需支付保险金,但应退还已缴保费的现金价值。
1w浏览2024-06-07
你好关于商品房买卖中哪些情况买主可拒绝收房
[律师回复] 买房人遇到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依法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住宅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交付用户使用:
(1)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2)小区道路畅通,已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
就是说在房屋未竣工验收、未取得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小区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买受人可以就相关证件在收房时要求开发商提供检查。
2、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如果开放商不能提供这“两书”,买受人完全可以拒绝收房。
3、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
5、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6、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开发商随意设置交房前置条件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但如果在购房合同中事先约定将购房者预交物业管理费或开发商代收代缴费用作为交房前置条件的,则从双方约定。
7、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若开放商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面积实测数据,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
8、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9、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1
0、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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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医疗保险什么情况拒赔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 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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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商业保险什么情况会拒赔
保险公司可能拒绝理赔的情形包括:驾驶人员无证或醉酒、事故损失由受害方故意行为造成、被保险车辆被盗或抢劫时发生事故、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及故意制造事故等。在这些情况下,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1w浏览2024-06-05
你好关于商品房买卖中哪些情况买主可拒绝收房
[律师回复] 买房人遇到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依法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住宅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交付用户使用:
(1)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2)小区道路畅通,已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
就是说在房屋未竣工验收、未取得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小区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买受人可以就相关证件在收房时要求开发商提供检查。
2、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如果开放商不能提供这“两书”,买受人完全可以拒绝收房。
3、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
5、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6、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开发商随意设置交房前置条件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但如果在购房合同中事先约定将购房者预交物业管理费或开发商代收代缴费用作为交房前置条件的,则从双方约定。
7、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若开放商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面积实测数据,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
8、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9、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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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什么情况拒赔理赔
涉及酒驾导致的驾驶后果及商业第三方责任保险赔偿时,应关注:酒驾违反法律及保险合同免赔条款,保险公司不赔偿;逃逸及未有效保护现场也不予赔偿;无合法驾驶资格或驾照吊销同样不赔;驾驶非准驾车型或车辆未年检、制动系统故障,保险不赔偿;事故后自行修理也不赔偿,需与保险人共同检验确定修理费用。保险单已明确提示免责条款,投保人签字确认具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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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哪些情况保险公司拒赔商业险
若投保人故意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患病,保险公司不支付保险金。但如投保人已缴两年以上全额保费,保险公司应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给其他权益人。受益人故意制造事故或谋杀未遂,将失去受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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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商品房买卖中哪些情况买主可拒绝收房
[律师回复] 买房人遇到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依法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住宅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交付用户使用:
(1)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2)小区道路畅通,已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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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如果开放商不能提供这“两书”,买受人完全可以拒绝收房。
3、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
5、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6、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开发商随意设置交房前置条件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但如果在购房合同中事先约定将购房者预交物业管理费或开发商代收代缴费用作为交房前置条件的,则从双方约定。
7、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若开放商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面积实测数据,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
8、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9、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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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商业保险拒赔的情况包括哪些
汽车保险不赔的常见情况包括:加装设备损失、亲朋好友受伤(非合同定义的第三方)、违规驾驶(如无证、酒后)、涉水不当操作导致的发动机损坏、维修中意外损失、未定损擅自修复、超48小时未报险、主动放弃追偿等。具体免赔条款请阅读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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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商业保险什么情况拒赔理赔
涉及酒驾导致的驾驶后果及商业第三方责任保险赔偿时,应关注:酒驾违反法律及保险合同免赔条款,保险公司不赔偿;逃逸及未有效保护现场也不予赔偿;无合法驾驶资格或驾照吊销同样不赔;驾驶非准驾车型或车辆未年检、制动系统故障,保险不赔偿;事故后自行修理也不赔偿,需与保险人共同检验确定修理费用。保险单已明确提示免责条款,投保人签字确认具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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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交付用户使用:
(1)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2)小区道路畅通,已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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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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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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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若开放商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面积实测数据,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
8、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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