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会对以下几类人实施刑事拘留措施:
1.有犯罪嫌疑的人,包括正在预备或实施犯罪、被指认犯罪、有犯罪证据、企图逃避法律制裁、企图毁灭或伪造证据、身份不明的人,以及有流窜、多次、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人。
2.患有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人,但是否患有精神病需要法医进行鉴定,而不是公安机关自行认定。
3.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其他情形。
刑事拘留不是一种行政处罚,也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而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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