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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的终止是怎样认定的

#暴力犯罪辩护 最新修订 | 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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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竞静律师
陈竞静律师在线
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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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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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抢劫罪的终止认定有以下要点:
犯罪进程中,犯罪分子自行舍弃犯罪举动。
这是基于其自身意愿,而非受外界逼迫而停止犯罪。
犯罪行为需完全停止。
犯罪分子必须坚决放弃继续实施抢劫的行为,不能仅是短暂停顿或因形势不利而暂缓。
要有效阻止犯罪结果的出现。
若抢劫行为已导致一定危害结果,即便犯罪分子随后停止犯罪,也不能认定为终止。
比如,犯罪分子在抢劫时,因内心的良知而放弃抢劫并逃离现场,且未给他人带来任何危害,这种情形可认定为抢劫罪的终止。
总之,抢劫罪的终止需同时具备自动放弃犯罪、彻底停止犯罪行为以及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等要素。

案情回顾:

小胡、小李二人预谋抢劫。某晚,他们在路边拦住独行的小静,小胡掏出匕首威胁小静交出财物。就在小静惊恐万分准备给钱时,小胡突然良心发现,自行舍弃抢劫举动,拉着小李转身要走。小李不甘心,还想动手,小胡坚决制止,两人最终逃离现场,小静未受任何伤害。

案情分析:

1、小胡在犯罪进程中,基于自身意愿自行舍弃犯罪举动,并非受外界逼迫,符合抢劫罪终止中自动放弃犯罪这一要点。
2、小胡不仅自己停止犯罪,还坚决制止小李继续动手,犯罪行为完全停止,不存在短暂停顿或因形势不利而暂缓的情况。
3、由于小胡及时放弃,抢劫行为未导致任何危害结果出现,所以小胡的行为可认定为抢劫罪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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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终止的情况下如何量刑和处罚
抢劫罪若中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若未造成实质性社会伤害,可免予刑事处罚;若已造成实际损害,则适当减轻刑事责任。量刑时需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社会危害及犯罪者悔过表现等因素,确保惩处公正且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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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抢劫罪的终止是怎样认定的
1w浏览2025-03-10
抢劫罪中止未遂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犯罪的未遂及处理原则 刑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从这一定义中可以看出,犯罪未遂具有三个特点: (一)犯罪人已着手实行犯罪 这一点是和犯罪预备行为的重要区别。所谓着手实行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的行为,例如犯开枪射击的行为,投放毒药的行为等等。如果没有外力的阻碍,有可能直接引起犯罪结果的发生。 (二)犯罪未得逞 就是说犯罪行为没有完成某个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这一点是和犯罪即遂的主要区别。犯罪未得逞并不是没有发生任何危害的结果,只是说没有发生犯罪分子所追求的结果。例如,犯虽没有把人杀死,却把人砍成重伤,造成残疾等等。 (三)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这是和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犯罪未得逞是违背犯罪分子意愿的。造成未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由于被害人的抵抗或是 第三人的阻止,有的是由于自然力的阻碍,如大雨把犯罪分子点的火淋熄等等。 以上三个特征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犯罪未遂比犯罪的预备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但比犯罪即遂的社会危害性小。所以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即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的中止及处理原则 刑法第二十四条 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的成立,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一)必须是在犯罪过程中中止 犯罪中止的实质,在于不使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因此,犯罪的中止必须而且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或者犯罪的实行过程中。如果犯罪即遂,就不能中止了。例如,犯罪分子在犯罪即遂后,自动弥补他所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或恢复原状的行为,只能表明犯罪后的态度,不能认识是犯罪中止。 (二)必须是自动中止 这就是说,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认为有可能把犯罪完成,而自动地放弃犯罪的意图,停止犯罪。这是犯罪中止最主要的特征。造成犯罪中止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犯罪人的真诚醒悟,不愿继续犯罪,有的是经他人忠告教育思想有了转变;有的怕罪行暴露后担负刑事责任等等。不管犯罪分子出于什么动机,只要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的,都应该认识是犯罪的中止。如果不是自动放弃犯罪,而是在犯罪过程中遇到不可克服的障碍,被迫放弃犯罪的,或者由于他人的妨碍使犯罪无法进行下去的,或者是为了等待有利时机而暂时中断犯罪的,都不是犯罪中止。 (三)必须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在犯罪预备和行为未实行终了的阶段,要做到不使犯罪结果发生,只要犯罪人放弃犯罪活动就可以了;如果犯罪行为实行已经终了,还需一点时间犯罪结果才能发生,犯罪人就必须采取措施才能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如果没有做到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仍要负即遂的责任。 由于犯罪中止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其社会危害性或者消除或者减小了,其人身危险性也已经小时或者减小了。因此,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中止犯,应当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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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终止怎么判
10w+浏览2023-08-31
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的终止情况是怎样的
抢劫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结果加重犯更是对社会安全和个人权利的严重威胁。由于加重结果如重伤、死亡等已经发生,这对犯罪性质和社会危害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结果加重犯是指在犯罪过程中发生了法定的加重结果,法院会根据这些加重结果来加重刑罚。这是为了惩罚犯罪行为人的严重过错,同时也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 然而,抢劫罪结果加重犯在实践中很难见到犯罪终止的情况。这是因为这些加重结果一旦发生,就会对被害人造成极大的伤害,甚至危及生命。因此,对于抢劫罪结果加重犯,应该采取严厉的打击措施,以保护社会安全和个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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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终止的情况下如何量刑和处罚
抢劫罪若中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若未造成实质性社会伤害,可免予刑事处罚;若已造成实际损害,则适当减轻刑事责任。量刑时需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社会危害及犯罪者悔过表现等因素,确保惩处公正且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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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型抢劫罪的犯罪中止如何认定
转化型抢劫罪中止的关键在于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主动停止犯罪或是否有效地防止了后果的发生。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实施了暴力行为,但最终自愿放弃并停止,从而阻止了危害的发生,例如在抢夺后放下拳头、归还财物并道歉,那么可以将其视为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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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中止未遂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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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是怎样的
抢劫罪共同犯罪的中止,需要犯罪人主动停止犯罪,还要防止同案犯继续犯罪或避免犯罪结果的发生。 要全面分析参与者内心的倾向和行为的表现。 比如说,某个共犯明确表示放弃抢劫,并且成功地阻止了犯罪,那他有可能会被视为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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