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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农村土地归谁继承

#土地承包 最新修订 | 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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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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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个人无所有权,不存在继承
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
1.林地承包,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期内继承人也能继续承包。
3.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存在继承。
家庭部分成员死亡,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
总之,要区分土地性质及承包方式确定后续权益归属。
这里的权益不是继承土地本身,而是继续承包经营的权利。
比如,若林地承包人去世,其继承人在承包期内可接着承包该林地,从事相关林业生产活动;
而家庭承包的耕地,部分家庭成员离世后,其他成员继续耕种,维持土地承包经营。
所以明确这些规定,有助于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合理有序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是兄弟,父母去世后留下农村土地。小朱认为土地是父母留下的,自己和小李应继承土地;小李则觉得要按土地性质和承包方式来确定后续权益。经了解,其中部分土地是林地承包,部分是家庭承包的耕地。双方就土地权益继承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个人无所有权,不存在继承。对于林地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所以父母承包的林地,小朱和小李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存在继承,家庭部分成员死亡,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因此家庭承包的耕地,小朱和小李作为家庭成员可继续耕种,而不是继承土地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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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农村土地归谁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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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父母死后土地归谁
在农村父母死后土地归集体,事实上农村的土地从始至终都是集体财产,村民对于土地只有使用权,所以土地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如果有自建房,自建房作为居民私人财产,父母去世后子女可以继承自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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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父母离婚农村土地归谁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1w浏览2024-10-03
我们家有二十几亩地,现在父亲身体不好种不了,我自己想承包过来接着种蔬菜,但是老大说我没有继承权,我也不怎么懂法律,想问问在农村私有土地继承权归谁呢?
[律师回复] 按照《土地承5261包法》第十五条,土地承包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承包人是指承包土地的农户家庭,而不是指家庭中的某个成员。
按照《土地承包发》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承包人死亡是指承包户家庭的人均已死亡的情况。承包耕地、草地的家庭中某一个人死亡,其他成员还在,不发生继承问题,仍由其他成员承包。
按照《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也就是说,家庭承包的耕地不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问题。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承包制的方式,而且承包的期限是30年,到期则会将土地归纳为集体所有进而从新分配。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承包期限内,一旦发生家庭成员之一死亡的,是不会发生土地承包权继承问题的,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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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农村土地归谁
10w+浏览2024-02-24
农村父母自建房产权归谁
归户主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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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父母离婚农村土地归谁
1w浏览2025-02-22
我们家有二十几亩地,现在父亲身体不好种不了,我自己想承包过来接着种蔬菜,但是老大说我没有继承权,我也不怎么懂法律,想问问在农村私有土地继承权归谁呢?
[律师回复] 按照《土地承5261包法》第十五条,土地承包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承包人是指承包土地的农户家庭,而不是指家庭中的某个成员。
按照《土地承包发》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承包人死亡是指承包户家庭的人均已死亡的情况。承包耕地、草地的家庭中某一个人死亡,其他成员还在,不发生继承问题,仍由其他成员承包。
按照《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也就是说,家庭承包的耕地不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问题。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承包制的方式,而且承包的期限是30年,到期则会将土地归纳为集体所有进而从新分配。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承包期限内,一旦发生家庭成员之一死亡的,是不会发生土地承包权继承问题的,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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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父母自建房产权归谁
10w+浏览2023-09-20
农村父母自建房产权归谁
房地产产权由户主专有,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拥有一份宅基地,面积受地方法规限制。宅基地使用需符合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规划,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宅基地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出售、租赁或赠予住宅后不得再申请。国家鼓励退出宅基地和灵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宅基地改革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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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父母离婚农村土地归谁继承
1w浏览2025-04-01
我们家有二十几亩地,现在父亲身体不好种不了,我自己想承包过来接着种蔬菜,但是老大说我没有继承权,我也不怎么懂法律,想问问在农村私有土地继承权归谁呢?
[律师回复] 按照《土地承5261包法》第十五条,土地承包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承包人是指承包土地的农户家庭,而不是指家庭中的某个成员。
按照《土地承包发》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承包人死亡是指承包户家庭的人均已死亡的情况。承包耕地、草地的家庭中某一个人死亡,其他成员还在,不发生继承问题,仍由其他成员承包。
按照《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也就是说,家庭承包的耕地不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问题。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承包制的方式,而且承包的期限是30年,到期则会将土地归纳为集体所有进而从新分配。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承包期限内,一旦发生家庭成员之一死亡的,是不会发生土地承包权继承问题的,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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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农村土地承包权归谁
10w+浏览2023-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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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父母自建住宅产权归业主。依据《土地管理法》,农村每户限一处宅基地,面积需符合省级规范。建宅须遵循乡村规划,不占基本农田,优先用原宅基地或村内空闲地。宅基地使用权需乡镇政府批准。售、租或赠宅后不再受理产权变更申请。定居城市者可选择有偿退出宅基地,国家鼓励利用闲置宅基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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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农村父母离婚后土地归属是谁
1w浏览2025-04-30
我们家有二十几亩地,现在父亲身体不好种不了,我自己想承包过来接着种蔬菜,但是老大说我没有继承权,我也不怎么懂法律,想问问在农村私有土地继承权归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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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土地承包发》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承包人死亡是指承包户家庭的人均已死亡的情况。承包耕地、草地的家庭中某一个人死亡,其他成员还在,不发生继承问题,仍由其他成员承包。
按照《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也就是说,家庭承包的耕地不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问题。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承包制的方式,而且承包的期限是30年,到期则会将土地归纳为集体所有进而从新分配。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承包期限内,一旦发生家庭成员之一死亡的,是不会发生土地承包权继承问题的,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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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父母去世土地承包权归谁
10w+浏览2024-11-24
在农村父亲死了土地归谁
土地归集体,即使父亲没有去世土地也是集体财产,任何情况下农村的土地都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土地管理法》第9条对在农村父亲死了土地归谁的这个问题有明确规定,下文将进行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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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父母盖的房子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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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有二十几亩地,现在父亲身体不好种不了,我自己想承包过来接着种蔬菜,但是老大说我没有继承权,我也不怎么懂法律,想问问在农村私有土地继承权归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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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土地承包发》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承包人死亡是指承包户家庭的人均已死亡的情况。承包耕地、草地的家庭中某一个人死亡,其他成员还在,不发生继承问题,仍由其他成员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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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父母死后土地归谁,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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