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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男方买房只有男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财产分割 最新修订 | 2025-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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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徐卫东律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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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婚内男方买房只登记自己名字,通常仍属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规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有,存续期结婚登记至一方死亡或离婚
2.婚内购房即便只写男方名,若无特别约定,资金多来自夫妻共同财产,房产为夫妻共有。
3.若男方能证明购房资金是个人财产,像用婚前财产购买,或有明确约定房产归个人,该房产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系夫妻关系。婚内,小朱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并只登记在自己名下。小丽认为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但小朱称购房资金是其婚前个人财产,并主张该房产应归其个人所有。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归夫妻共有。此房产在小朱和小丽婚姻存续期内购买,若无特别约定,且资金来自夫妻共同财产,该房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2、若小朱能证明购房资金是其个人财产,如用婚前财产购买,或有明确约定房产归其个人,那么该房产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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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男方买房只有男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期间购买的房产,即使只有一方名字出现在产权证上,也不代表它完全属于该方。如果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房产也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是一方用个人积蓄购买,并未纳入共同财产,则该房产视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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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内男方买房只有男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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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买房只写男方名字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婚内买房只写男方名字房子是共同财产吗问题解答如下,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是无力保护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5,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律达网: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另外,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有父母的名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2,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因此,在这类案件中,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
其次,明确产值,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即房屋价值,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3,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6,子女离婚后,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7,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尚未取得房产证的,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还有子女的名字;
(3)购买经济适用房、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一般的做法是,
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对此,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另有约定除外。在实践中,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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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男方买房只有男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10w+浏览2024-07-31
婚前男方首付只写女方名字,财产如何归属
针对男方首付、房产证仅署女方名的情况,需具体分析:若房产为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并办理贷款,婚后继续还贷,因婚前已取得房产证且仅署女方名,可能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若未登记方主张为共同财产,需提供婚前出资证明及双方同意视为共有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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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内男方买房只有男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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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买房只写男方名字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婚内买房只写男方名字房子是共同财产吗问题解答如下,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是无力保护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5,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律达网: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另外,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有父母的名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2,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因此,在这类案件中,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
其次,明确产值,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即房屋价值,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3,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6,子女离婚后,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7,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尚未取得房产证的,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还有子女的名字;
(3)购买经济适用房、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一般的做法是,
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对此,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另有约定除外。在实践中,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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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只有男方名字还属于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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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首付只写女方名字,财产如何归属
针对男方首付、房产证仅署女方名的情况,需具体分析:若房产为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并办理贷款,婚后继续还贷,因婚前已取得房产证且仅署女方名,可能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若未登记方主张为共同财产,需提供婚前出资证明及双方同意视为共有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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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男方买房想只写女方名字怎么办
1w浏览2025-01-15
婚内买房只写男方名字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婚内买房只写男方名字房子是共同财产吗问题解答如下,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是无力保护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5,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律达网: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另外,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有父母的名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2,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因此,在这类案件中,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
其次,明确产值,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即房屋价值,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3,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6,子女离婚后,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7,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尚未取得房产证的,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还有子女的名字;
(3)购买经济适用房、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一般的做法是,
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对此,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另有约定除外。在实践中,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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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只有男方名字还属于共同财产吗
10w+浏览2024-02-19
婚前男方首付只写女方名字,财产如何归属
针对男方首付、房产证仅署女方名的情况,需具体分析:若房产为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并办理贷款,婚后继续还贷,因婚前已取得房产证且仅署女方名,可能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若未登记方主张为共同财产,需提供婚前出资证明及双方同意视为共有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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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内房产可以只写一方名字吗
1w浏览2025-02-07
婚内买房只写男方名字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婚内买房只写男方名字房子是共同财产吗问题解答如下,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是无力保护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5,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律达网: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另外,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有父母的名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2,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因此,在这类案件中,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
其次,明确产值,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即房屋价值,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3,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6,子女离婚后,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7,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尚未取得房产证的,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还有子女的名字;
(3)购买经济适用房、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一般的做法是,
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对此,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另有约定除外。在实践中,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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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只登记男方名字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10w+浏览2023-09-06
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离婚后房子归属谁?
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房产本上写的是男方的名。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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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后买房只有男方名字男方能卖房子吗
婚后购房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在共有栏是单独所有的话,属于个人财产,可以单方出售房产。否则无权处分。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w浏览2025-01-29
婚内买房只写男方名字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婚内买房只写男方名字房子是共同财产吗问题解答如下,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是无力保护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5,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律达网: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另外,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有父母的名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2,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因此,在这类案件中,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
其次,明确产值,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即房屋价值,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3,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6,子女离婚后,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7,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尚未取得房产证的,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还有子女的名字;
(3)购买经济适用房、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一般的做法是,
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对此,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另有约定除外。在实践中,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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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只有男方名字是不是属于共同财产
10w+浏览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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