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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析产有效吗

#房屋买卖 最新修订 | 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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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袁柏林律师在线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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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专业能力强,房屋买卖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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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房屋买卖合同析产的效力要依具体情形判断。
其一,若析产基于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各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种析产往往是有效的。
举例来说,夫妻二人基于真实意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对房产进行析产约定,并且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完全符合规定,这样的析产就是有效的。
其二,要是析产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等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比如,有人为了逃避债务而进行虚假析产并签订合同
总之,关键在于合同签订以及析产过程是否遵循法律规定与诚实信用原则。
要是出现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由法院依据具体事实和证据来判定房屋买卖合同析产的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系夫妻,二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对房产进行析产约定。但小朱的债权人小胡认为,小朱是为逃避债务而与小丽恶意串通进行虚假析产。小胡认为该析产约定应属无效,而小朱和小丽则坚称析产是基于真实意愿,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和小丽的析产基于真实意愿,合同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手续办理也符合要求,那么该析产约定通常是有效的。
2、若小朱确为逃避债务与小丽恶意串通进行虚假析产,存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况,则该析产约定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最终需由法院依据具体事实和证据判定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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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析产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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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期买卖合同有效吗,无效房屋买卖的情形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房产分期买卖合同有效吗,无效房屋买卖的情形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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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合同析产有效吗
1w浏览2025-04-08
房屋买卖“意向金”问题法律分析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买卖“意向金”问题法律分析意向金,也有称为“意向金”,是从港台传过来的叫法。在有中介参与的二手房屋买卖中,很多中介都要下家或上家先交纳一笔“意向金”;一手房买卖中,也有很多收取“意向金”。这就有必要分析一下意向金的性质和涉及的法律规定。
一、“意向金”的性质
首先,与定金、违约金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不同,在我们国家相关法律中并没有规定“意向金”,对意向金的收取和处分规则均没有。
其次,根据民法的“契约自由,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协议双方平等协商,对“意向金”的处理明确约定,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应该说该约定是有效的。所以,以一句“于法无据”一概否定意向金的收取也是不对的。关键是收取意向金时,中介或开发商有无履行告知义务;是否是平等协商达成的,是否涉及不平等合同、霸王条款。
二、“意向金”转“定金”“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完全履行的,定金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双倍返还定金。
1、意向金不能按照定金罚则处理根据最高院关于《担保法》的司法解释,当事人约定了“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的,但没有约定为“定金”的,都无权要求按照“定金罚则”处理。可见意向金不能按照定金罚则处理,下家或上家撤回买卖意向时,中介或开发商无权罚没意向金,可以要求返还;反之,对方违约的,交付意向金方也无权要求对方双倍返还。
2、合同约定意向金转化为定金有很多中介在合同中约定,议价成功的,所交纳的意向金即转化为定金。这样的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应该说是有效的。下家或上家在签议定书、居间协议、代理协议等时,要看仔细,当然中介应该予以说明。一旦签订了含有意向金转化为定金条款的协议,议价成功后,交付意向金方违约的不能再要回来,收取方违约的则要双倍返还。
三、中介能否自己罚没“意向金”实践中有很多下家或上家在交付“意向金”后反悔,向中介索要遭到拒绝。有的中介声称要罚没意向金,有的称抵作中介费。其实,中介这样做的违法的,中介公司在房屋买卖中一般充当居间介绍或作为买或卖一方的代理人。如果中介公司以居间人身份出现,则是于买卖双方之外的第三者,根据《合同法》第426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第427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可见,提供居间服务的中介只有在促成房屋买卖双方合同成立的情况才要求支付居间费;如果因委托人原因居间不成,可以要求支付居间活动产生的费用(如交通费等)。如果中介是买卖双方中一方的代理人,根据《合同法》第405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可见,中介作为一方的代理人要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从事代理活动,根据约定收取报酬。因此,中介公司是无权罚没“意向金”的,也不能以抵作中介费了事,是不是支付居间费,要看居间成功与否;是不是支付委托代理报酬,要看委托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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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产房屋买卖
10w+浏览2024-11-17
房屋买卖合同拿房产证后还有效吗,房屋买卖流程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房屋买卖合同拿房产证后还有效吗,房屋买卖流程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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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合同析产纠纷如何解决
1w浏览2025-05-27
房屋买卖“意向金”问题法律分析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买卖“意向金”问题法律分析意向金,也有称为“意向金”,是从港台传过来的叫法。在有中介参与的二手房屋买卖中,很多中介都要下家或上家先交纳一笔“意向金”;一手房买卖中,也有很多收取“意向金”。这就有必要分析一下意向金的性质和涉及的法律规定。
一、“意向金”的性质
首先,与定金、违约金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不同,在我们国家相关法律中并没有规定“意向金”,对意向金的收取和处分规则均没有。
其次,根据民法的“契约自由,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协议双方平等协商,对“意向金”的处理明确约定,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应该说该约定是有效的。所以,以一句“于法无据”一概否定意向金的收取也是不对的。关键是收取意向金时,中介或开发商有无履行告知义务;是否是平等协商达成的,是否涉及不平等合同、霸王条款。
二、“意向金”转“定金”“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完全履行的,定金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双倍返还定金。
1、意向金不能按照定金罚则处理根据最高院关于《担保法》的司法解释,当事人约定了“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的,但没有约定为“定金”的,都无权要求按照“定金罚则”处理。可见意向金不能按照定金罚则处理,下家或上家撤回买卖意向时,中介或开发商无权罚没意向金,可以要求返还;反之,对方违约的,交付意向金方也无权要求对方双倍返还。
2、合同约定意向金转化为定金有很多中介在合同中约定,议价成功的,所交纳的意向金即转化为定金。这样的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应该说是有效的。下家或上家在签议定书、居间协议、代理协议等时,要看仔细,当然中介应该予以说明。一旦签订了含有意向金转化为定金条款的协议,议价成功后,交付意向金方违约的不能再要回来,收取方违约的则要双倍返还。
三、中介能否自己罚没“意向金”实践中有很多下家或上家在交付“意向金”后反悔,向中介索要遭到拒绝。有的中介声称要罚没意向金,有的称抵作中介费。其实,中介这样做的违法的,中介公司在房屋买卖中一般充当居间介绍或作为买或卖一方的代理人。如果中介公司以居间人身份出现,则是于买卖双方之外的第三者,根据《合同法》第426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第427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可见,提供居间服务的中介只有在促成房屋买卖双方合同成立的情况才要求支付居间费;如果因委托人原因居间不成,可以要求支付居间活动产生的费用(如交通费等)。如果中介是买卖双方中一方的代理人,根据《合同法》第405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可见,中介作为一方的代理人要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从事代理活动,根据约定收取报酬。因此,中介公司是无权罚没“意向金”的,也不能以抵作中介费了事,是不是支付居间费,要看居间成功与否;是不是支付委托代理报酬,要看委托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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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买卖有效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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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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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买卖无房产证的房屋有效吗
1w浏览2025-07-20
房屋买卖“意向金”问题法律分析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买卖“意向金”问题法律分析意向金,也有称为“意向金”,是从港台传过来的叫法。在有中介参与的二手房屋买卖中,很多中介都要下家或上家先交纳一笔“意向金”;一手房买卖中,也有很多收取“意向金”。这就有必要分析一下意向金的性质和涉及的法律规定。
一、“意向金”的性质
首先,与定金、违约金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不同,在我们国家相关法律中并没有规定“意向金”,对意向金的收取和处分规则均没有。
其次,根据民法的“契约自由,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协议双方平等协商,对“意向金”的处理明确约定,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应该说该约定是有效的。所以,以一句“于法无据”一概否定意向金的收取也是不对的。关键是收取意向金时,中介或开发商有无履行告知义务;是否是平等协商达成的,是否涉及不平等合同、霸王条款。
二、“意向金”转“定金”“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完全履行的,定金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双倍返还定金。
1、意向金不能按照定金罚则处理根据最高院关于《担保法》的司法解释,当事人约定了“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的,但没有约定为“定金”的,都无权要求按照“定金罚则”处理。可见意向金不能按照定金罚则处理,下家或上家撤回买卖意向时,中介或开发商无权罚没意向金,可以要求返还;反之,对方违约的,交付意向金方也无权要求对方双倍返还。
2、合同约定意向金转化为定金有很多中介在合同中约定,议价成功的,所交纳的意向金即转化为定金。这样的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应该说是有效的。下家或上家在签议定书、居间协议、代理协议等时,要看仔细,当然中介应该予以说明。一旦签订了含有意向金转化为定金条款的协议,议价成功后,交付意向金方违约的不能再要回来,收取方违约的则要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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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买卖无效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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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做公证有效吗,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后果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房产买卖做公证有效吗,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后果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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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买卖无产权房屋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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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意向金”问题法律分析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买卖“意向金”问题法律分析意向金,也有称为“意向金”,是从港台传过来的叫法。在有中介参与的二手房屋买卖中,很多中介都要下家或上家先交纳一笔“意向金”;一手房买卖中,也有很多收取“意向金”。这就有必要分析一下意向金的性质和涉及的法律规定。
一、“意向金”的性质
首先,与定金、违约金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不同,在我们国家相关法律中并没有规定“意向金”,对意向金的收取和处分规则均没有。
其次,根据民法的“契约自由,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协议双方平等协商,对“意向金”的处理明确约定,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应该说该约定是有效的。所以,以一句“于法无据”一概否定意向金的收取也是不对的。关键是收取意向金时,中介或开发商有无履行告知义务;是否是平等协商达成的,是否涉及不平等合同、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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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金不能按照定金罚则处理根据最高院关于《担保法》的司法解释,当事人约定了“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的,但没有约定为“定金”的,都无权要求按照“定金罚则”处理。可见意向金不能按照定金罚则处理,下家或上家撤回买卖意向时,中介或开发商无权罚没意向金,可以要求返还;反之,对方违约的,交付意向金方也无权要求对方双倍返还。
2、合同约定意向金转化为定金有很多中介在合同中约定,议价成功的,所交纳的意向金即转化为定金。这样的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应该说是有效的。下家或上家在签议定书、居间协议、代理协议等时,要看仔细,当然中介应该予以说明。一旦签订了含有意向金转化为定金条款的协议,议价成功后,交付意向金方违约的不能再要回来,收取方违约的则要双倍返还。
三、中介能否自己罚没“意向金”实践中有很多下家或上家在交付“意向金”后反悔,向中介索要遭到拒绝。有的中介声称要罚没意向金,有的称抵作中介费。其实,中介这样做的违法的,中介公司在房屋买卖中一般充当居间介绍或作为买或卖一方的代理人。如果中介公司以居间人身份出现,则是于买卖双方之外的第三者,根据《合同法》第426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第427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可见,提供居间服务的中介只有在促成房屋买卖双方合同成立的情况才要求支付居间费;如果因委托人原因居间不成,可以要求支付居间活动产生的费用(如交通费等)。如果中介是买卖双方中一方的代理人,根据《合同法》第405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可见,中介作为一方的代理人要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从事代理活动,根据约定收取报酬。因此,中介公司是无权罚没“意向金”的,也不能以抵作中介费了事,是不是支付居间费,要看居间成功与否;是不是支付委托代理报酬,要看委托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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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产房屋再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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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是不发生债权转移的效力,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在卖方拿到房产证或者具备转让条件以后双方再履行买卖合同,这样的合同也并非一定无效。这样的合同其实是附条件合同,在所附条件“卖方拿到房产证或者具备转让条件”成就以后合同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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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无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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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意向金”问题法律分析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买卖“意向金”问题法律分析意向金,也有称为“意向金”,是从港台传过来的叫法。在有中介参与的二手房屋买卖中,很多中介都要下家或上家先交纳一笔“意向金”;一手房买卖中,也有很多收取“意向金”。这就有必要分析一下意向金的性质和涉及的法律规定。
一、“意向金”的性质
首先,与定金、违约金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不同,在我们国家相关法律中并没有规定“意向金”,对意向金的收取和处分规则均没有。
其次,根据民法的“契约自由,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协议双方平等协商,对“意向金”的处理明确约定,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应该说该约定是有效的。所以,以一句“于法无据”一概否定意向金的收取也是不对的。关键是收取意向金时,中介或开发商有无履行告知义务;是否是平等协商达成的,是否涉及不平等合同、霸王条款。
二、“意向金”转“定金”“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完全履行的,定金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双倍返还定金。
1、意向金不能按照定金罚则处理根据最高院关于《担保法》的司法解释,当事人约定了“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的,但没有约定为“定金”的,都无权要求按照“定金罚则”处理。可见意向金不能按照定金罚则处理,下家或上家撤回买卖意向时,中介或开发商无权罚没意向金,可以要求返还;反之,对方违约的,交付意向金方也无权要求对方双倍返还。
2、合同约定意向金转化为定金有很多中介在合同中约定,议价成功的,所交纳的意向金即转化为定金。这样的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应该说是有效的。下家或上家在签议定书、居间协议、代理协议等时,要看仔细,当然中介应该予以说明。一旦签订了含有意向金转化为定金条款的协议,议价成功后,交付意向金方违约的不能再要回来,收取方违约的则要双倍返还。
三、中介能否自己罚没“意向金”实践中有很多下家或上家在交付“意向金”后反悔,向中介索要遭到拒绝。有的中介声称要罚没意向金,有的称抵作中介费。其实,中介这样做的违法的,中介公司在房屋买卖中一般充当居间介绍或作为买或卖一方的代理人。如果中介公司以居间人身份出现,则是于买卖双方之外的第三者,根据《合同法》第426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第427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可见,提供居间服务的中介只有在促成房屋买卖双方合同成立的情况才要求支付居间费;如果因委托人原因居间不成,可以要求支付居间活动产生的费用(如交通费等)。如果中介是买卖双方中一方的代理人,根据《合同法》第405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可见,中介作为一方的代理人要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从事代理活动,根据约定收取报酬。因此,中介公司是无权罚没“意向金”的,也不能以抵作中介费了事,是不是支付居间费,要看居间成功与否;是不是支付委托代理报酬,要看委托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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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产的房屋买卖
10w+浏览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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