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与年龄有关吗

#劳动关系 最新修订 | 2025-05-02
7.9k浏览
郭培员律师
郭培员律师在线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5.0分服务:1.8万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劳动关系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劳动关系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1.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和年龄相关。
劳动者要处于法定就业年龄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
2.法定就业年龄一般是十六周岁,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不构成劳动关系,可能属非法使用童工
3.达到退休年龄且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和单位多按劳务关系处理;
但达退休年龄未享待遇,仍可能认定为劳动关系。
可见,年龄认定很关键。

案情回顾:

小朱年满15周岁,经熟人介绍到一家工厂工作。工作数月后,小朱在操作机器时受伤,他要求工厂按照工伤进行赔偿,工厂却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同时,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小丽,入职一家公司工作半年后被辞退,小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则认为双方是劳务关系,不应支付。

案情分析:

1、小朱未满十六周岁,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形成的不是劳动关系,工厂与小朱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工厂使用小朱可能构成非法使用童工,小朱不能以劳动关系主张工伤赔偿。
2、小丽虽已达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与公司的用工关系仍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所以小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公司以劳务关系为由拒绝支付可能不成立。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淮安152****815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52****581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52****627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321人选择咨询律师
628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与年龄有关吗
一键咨询
  • 137****26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2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8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0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2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7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4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5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1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2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0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2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2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3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0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2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7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4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3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4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3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3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6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1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1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7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5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3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1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2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0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2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5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8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5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4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4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7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8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3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8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7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1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4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5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2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8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1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6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6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156****977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8****536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1****954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与年龄有关吗
1w浏览2025-05-02
车辆实际实际所有人与车辆挂靠单位劳动关系的认定
[律师回复] 目前在出租车行业以及道路运输行业,车辆挂靠经营的情形非常普遍。鉴于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各地对车辆实际所有人雇佣的司机与车辆挂靠单位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做法不一致,最高的意见也比较乱,给当事人造成了诉讼的困难。最高人民【2013】民一他字第16号认为: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根据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精神,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不具备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不宜认定其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该答复从尊重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遵从劳动关系的从属性标准出发,符合相关法律精神。尽管《道路运输条例》规定挂靠单位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但实践中挂靠单位只是每年向车辆实际所有人收取一定的挂靠费,允许车辆实际所有人以其名义对外经营,其他的不再过问。至于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何人为司机、聘用条件、薪酬待遇等等,完全是车辆实际所有人与被聘用人之间的事,与挂靠单位无关。事实劳动关系要具备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不能处于维护司机利益的需要,将本属于雇佣的法律关系硬搅进劳动关系的领域,目的只为了给司机拉上一个经济实力的责任承担者。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且主体适格,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具有人格、经济上的从属性。如果认定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必将过度加重挂靠单位的责任,并且造成对整个劳动社会保障制度的冲击。
4.1w浏览
实践中如何认定雇佣与承揽关系
1w浏览2025-05-06
车辆实际实际所有人与车辆挂靠单位劳动关系的认定
[律师回复] 目前在出租车行业以及道路运输行业,车辆挂靠经营的情形非常普遍。鉴于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各地对车辆实际所有人雇佣的司机与车辆挂靠单位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做法不一致,最高的意见也比较乱,给当事人造成了诉讼的困难。最高人民【2013】民一他字第16号认为: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根据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精神,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不具备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不宜认定其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该答复从尊重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遵从劳动关系的从属性标准出发,符合相关法律精神。尽管《道路运输条例》规定挂靠单位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但实践中挂靠单位只是每年向车辆实际所有人收取一定的挂靠费,允许车辆实际所有人以其名义对外经营,其他的不再过问。至于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何人为司机、聘用条件、薪酬待遇等等,完全是车辆实际所有人与被聘用人之间的事,与挂靠单位无关。事实劳动关系要具备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不能处于维护司机利益的需要,将本属于雇佣的法律关系硬搅进劳动关系的领域,目的只为了给司机拉上一个经济实力的责任承担者。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且主体适格,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具有人格、经济上的从属性。如果认定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必将过度加重挂靠单位的责任,并且造成对整个劳动社会保障制度的冲击。
4.1w浏览
如何进行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与处理
1w浏览2025-05-12
车辆实际实际所有人与车辆挂靠单位劳动关系的认定
[律师回复] 目前在出租车行业以及道路运输行业,车辆挂靠经营的情形非常普遍。鉴于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各地对车辆实际所有人雇佣的司机与车辆挂靠单位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做法不一致,最高的意见也比较乱,给当事人造成了诉讼的困难。最高人民【2013】民一他字第16号认为: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根据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精神,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不具备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不宜认定其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该答复从尊重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遵从劳动关系的从属性标准出发,符合相关法律精神。尽管《道路运输条例》规定挂靠单位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但实践中挂靠单位只是每年向车辆实际所有人收取一定的挂靠费,允许车辆实际所有人以其名义对外经营,其他的不再过问。至于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何人为司机、聘用条件、薪酬待遇等等,完全是车辆实际所有人与被聘用人之间的事,与挂靠单位无关。事实劳动关系要具备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不能处于维护司机利益的需要,将本属于雇佣的法律关系硬搅进劳动关系的领域,目的只为了给司机拉上一个经济实力的责任承担者。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且主体适格,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具有人格、经济上的从属性。如果认定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必将过度加重挂靠单位的责任,并且造成对整个劳动社会保障制度的冲击。
4.1w浏览
公司与员工事实劳动关系28天会怎样认定
1w浏览2025-04-01
车辆实际实际所有人与车辆挂靠单位劳动关系的认定
[律师回复] 目前在出租车行业以及道路运输行业,车辆挂靠经营的情形非常普遍。鉴于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各地对车辆实际所有人雇佣的司机与车辆挂靠单位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做法不一致,最高的意见也比较乱,给当事人造成了诉讼的困难。最高人民【2013】民一他字第16号认为: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根据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精神,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不具备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不宜认定其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该答复从尊重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遵从劳动关系的从属性标准出发,符合相关法律精神。尽管《道路运输条例》规定挂靠单位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但实践中挂靠单位只是每年向车辆实际所有人收取一定的挂靠费,允许车辆实际所有人以其名义对外经营,其他的不再过问。至于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何人为司机、聘用条件、薪酬待遇等等,完全是车辆实际所有人与被聘用人之间的事,与挂靠单位无关。事实劳动关系要具备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不能处于维护司机利益的需要,将本属于雇佣的法律关系硬搅进劳动关系的领域,目的只为了给司机拉上一个经济实力的责任承担者。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且主体适格,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具有人格、经济上的从属性。如果认定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必将过度加重挂靠单位的责任,并且造成对整个劳动社会保障制度的冲击。
4.1w浏览
车辆实际实际所有人与车辆挂靠单位劳动关系的认定
[律师回复] 目前在出租车行业以及道路运输行业,车辆挂靠经营的情形非常普遍。鉴于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各地对车辆实际所有人雇佣的司机与车辆挂靠单位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做法不一致,最高的意见也比较乱,给当事人造成了诉讼的困难。最高人民【2013】民一他字第16号认为: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根据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精神,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不具备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不宜认定其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该答复从尊重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遵从劳动关系的从属性标准出发,符合相关法律精神。尽管《道路运输条例》规定挂靠单位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但实践中挂靠单位只是每年向车辆实际所有人收取一定的挂靠费,允许车辆实际所有人以其名义对外经营,其他的不再过问。至于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何人为司机、聘用条件、薪酬待遇等等,完全是车辆实际所有人与被聘用人之间的事,与挂靠单位无关。事实劳动关系要具备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不能处于维护司机利益的需要,将本属于雇佣的法律关系硬搅进劳动关系的领域,目的只为了给司机拉上一个经济实力的责任承担者。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且主体适格,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具有人格、经济上的从属性。如果认定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必将过度加重挂靠单位的责任,并且造成对整个劳动社会保障制度的冲击。
4.1w浏览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无锡188****8447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81****899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78****5029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88****108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52****5719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88****559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