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二手房独家代理协议是否应人手一份

#二手房纠纷 最新修订 | 2025-05-13
3.4k浏览
朱瑞雷律师
朱瑞雷律师在线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5.0分服务:2172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二手房纠纷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二手房纠纷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二手房纠纷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1.核心要求:
二手房独家代理协议应人手一份。
2.详细阐述
从合同原理上看,合同是多方达成一致的协议,每一方都有持有合同文本的权利。
在二手房独家代理协议里也是如此,各方只有持有协议,才能清楚自己在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
从法律依据方面,《民法典》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当事人有权利了解合同具体内容,人手一份协议能确保各方准确认知和理解合同条款
而且,持有协议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凭证。
3.举例说明
假如日后交易出现纠纷,各方可以依据手中的协议文本主张自己的权利。
例如,卖方能凭借协议监督中介是否履行独家代理义务,像是否按照约定积极推广房屋等;
中介也能按照协议要求卖方承担相应责任,比如在独家代理期间不能再委托其他中介等。
4.总结
所以,为了保证二手房独家代理合同顺利履行,维护买卖双方以及中介的权益,二手房独家代理协议应当人手一份。

案情回顾:

小许欲出售二手房,与中介小李签订独家代理协议。但协议签订后,小李未给小许协议文本。小许要求拿到协议,小李却以各种理由推脱,小许担心自身权益无法保障,遂与小李产生争议,双方就协议文本持有问题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从合同原理来说,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各方都有权持有合同文本以明确自身权利义务,在本案件例子中,小许和小李签订的二手房独家代理协议也应遵循此规则。
2、依据《民法典》,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有权知晓合同内容,持有协议是保障合法权益的凭证。若出现纠纷,小许和小李可依据协议主张自己的权利,所以小李应给小许一份协议。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扬州180****568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8****933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8****247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456人选择咨询律师
325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二手房独家代理协议是否应人手一份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2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6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2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5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7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2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2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6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3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6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7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5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0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7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8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2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2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2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4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3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2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0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5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5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8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1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4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7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0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8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2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3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6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3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7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0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4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4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4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0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8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7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2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1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6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0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1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5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0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3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181****409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0****353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35****867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二手房独家代理协议是否应人手一份
1w浏览2025-05-13
关于二手房独家代理协议
[律师回复] 对于关于二手房独家代理协议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交易八个注意事项注意事项
一、避免中介公司的暗箱操作其
一,某些中介以个人买房名义现金收购业主房屋,利用收购的形式赚取不正当差价;另外,业主名义上虽已出售了房屋,获得房款,但实际上如果中介公司在销售中利用仍为业主名下的房产(尚未过户)从事不法活动,业主仍然拖不了干系。其
二,当业主与中介公司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时,协议中可能存在霸王条款,主要是在代理协议中无代理销售时间的限制及不能按时完成委托的赔付标准,但是如果业主不通过该中介售房,却要承担高金额的违约金。其
三,在交易过程中,大部分情况下,所有费用都须买方承担,但不法中介不明确告知买方在交易过程中需要交纳的费用,只告知买方全部买下标的房产需要的价款,实际上所谓的“全包价”比经纪公司应该收取的服务费用及代收的税费等相关费用高得多。注意事项
二、房屋本身状况用于交易的房屋是否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房屋权属是否存有争议;房屋是否为共有,出卖人未经共有权人同意;房屋是否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房屋是否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是否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交易房屋是否存有质量瑕疵。注意事项
三、维修基金余额的结算与更名买卖双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约定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由于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因此,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注意事项四: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清手续这类纠纷在房屋买卖中经常出现,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等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再回头找其结算时,房东早已音讯全无,只好自认晦气,补缴欠款。虽然相对于房价来说数额不大,但买方心理上仍旧无法求得平衡。其实,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避免,只要在交房当日结清上述款项即可。注意事项五: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的验收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上述事项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附赠的家电、家具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所赠家具、家电的数量和品牌,亦或者采用图像资料作为合同附件。注意事项六:户口问题按照通常的交易习惯,卖方应当在过户或交房前将户口迁出。有时由于暂无能够入住户口的房屋或子女就学等原因,交易中卖方会要求推迟户口迁出的时间。对于这类情况,双方应书面约定户口迁出的时间及违约责任。由于户口一般无法强制迁出,因此买方对户口延迟问题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注意事项七:评估状况在二手房交易的重要一环是需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在这个环节存在的风险就是房屋评估价偏高或偏低,偏离房屋的市场价值。高了卖不出去,低了将遭受损失。注意事项
八、合同约定是否明确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对上述问题进行明确约定,避免纠纷的发生,即使发生纠纷也有章可循。如果双方约定的交房时间位于交易流程的最后环节,买方可预留一部分房款,在房屋交接完成后再支付,这样可以提高卖方履行交房义务的主动性。房屋交付后,双方应签订一份房屋交接书,将交房中完成的事项写入其中,以书面形式确认双方对于房屋交接事项的认可。特别是某些交房事项(如维修基金更名、户口迁出等)无法按期完成时,更应当签订房屋交接书,将未完成事项以及何时完成写入其中,以便将来如期如约履行。
3.9w浏览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镇江180****6022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88****965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77****9129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徐州188****441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5****8258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81****122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