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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没有买车损险可以代位追偿吗

#交通保险索赔 最新修订 | 2025-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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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淑圆律师
肖淑圆律师在线
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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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处理交通保险索赔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交通保险索赔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交通保险索赔及多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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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车没买车损险,一般情况下仍有机会代位追偿
代位追偿是指保险公司先赔偿被保险人损失,再向责任方追讨
2.当对方负全责且拒绝赔偿时,即便没买车损险,被保险人可收集证据,请求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
3.不过若双方都有责任或己方全责,没买车损险通常无法走代位追偿。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胡借了车外出,途中与小静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小朱负事故主要责任。小朱所借车辆未买车损险,维修费用较高。小胡要求小静一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小静以小朱主责为由拒绝全额赔偿。小胡便想通过代位追偿让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赔偿,再由保险公司向小静追偿,但车辆未买车损险,保险公司能否进行代位追偿成为争议焦点。

案情分析:

1、代位追偿通常是在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遭受损害,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先行赔付被保险人,然后取得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本案中车辆未买车损险,保险公司没有基于车损险的赔付义务,不符合代位追偿的前提条件。
2、在这种情况下,小胡不能通过车损险的代位追偿来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赔偿车辆维修费用,而应根据事故责任划分,与小静一方协商按照责任比例承担维修费用,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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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没有买车损险可以代位追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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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损代位追偿前提条件是什么
车损代位追偿的前提条件是,车主自己在事故中无责任,车主自己的车必须投保了车损险和不计免赔,必须是对方车主有侵权责任,必须提供必要资料;且责任方车主不配合、不服从或者没有保险的情况下,车主可以申请车损代位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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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只买车损能不能代位追偿
1w浏览2025-01-29
你好律师,我们这边最近有个模拟比赛,我不知道车损险代位追偿代理词如何写,你能告诉我吗?
[律师回复] 尊敬的审判员:
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接受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委托,指派吴家庆律师为其诉讼代理人,现根据庭审调查和法庭辩论,现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原告不是适格主体
原告不是车辆所有人,不符合《侵权行为法》中的受害人的规定,与本案没有直接的任何利害关系,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裁定驳回其起诉。
二、被告北京平安不是适格主体
本案的法律关系因肇事双方达成调解(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调解栏),且被告王荣维已经进行了路产损害赔偿,部分履行了该调解的内容,该调解合法有效。双方的法律关系已经由侵权法律关系转变为合同法律关系,依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一方不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的效力仅局限于合同双方,与被告北京平安没有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应当依法判决驳回其对被告北京平安的诉讼请求。
在被告王荣维进行赔付后,可以依据保险合同向北京平安保险公司理赔。
三、原告提供的车损相关证据应当不予认定
原告提交的车损鉴定报告是单方委托行为,且委托方不是原被告双方,委托方与本案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该鉴定结论与本案不存在关联性;该鉴定结论书的鉴定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仅有一名价格鉴证师在鉴定书上签名,且没有鉴定机构和鉴定师的资质证明和执业许可证明,该份证据不具有合法性。该份证据没有提交车损时案发照片,不能证明鉴定结论书中的维修清单的项目就是本次肇事所为,且鉴定车损价格远远高于北京平安的查勘定损的车损价格,为此,本证据的真实性也存在疑点。
四、其他抗辩观点
评估费发票记载金额为2000元,原告索赔3000元,与事实不符。且该评估费不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车辆贬值损失抗辩观点同本代理意见三外,贬值损失不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拖车发生两次,第一次是从事故发生地拖到当地停车场的费用1700元,第二次是从停车场到大连发生的费用,本律师认为第一次是施救费,是直接损失。第二次是间接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交通食宿费过高,本律师认为目前交通运输工具还是以火车和客车为主,原告均是开车往返,原告的行为不是必要的和合理的,本律师认为从大连到盘山,结合当地经济状况及处理本次事故所需的次数(3次含本次诉讼差旅),以1000元内的花费较为合理和必要。
诉讼费保险公司不予承担。

综上,本律师认为应当驳回原告的起诉,建议由车辆所有权人另案起诉。


师事务所沈阳分所
律 师
201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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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买车损险 代位追偿
10w+浏览2024-10-24
车损代位追偿前提条件是哪些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车损代位追偿前提条件是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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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代位追偿只能代位车损吗
1w浏览2025-07-26
你好律师,我们这边最近有个模拟比赛,我不知道车损险代位追偿代理词如何写,你能告诉我吗?
[律师回复] 尊敬的审判员:
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接受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委托,指派吴家庆律师为其诉讼代理人,现根据庭审调查和法庭辩论,现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原告不是适格主体
原告不是车辆所有人,不符合《侵权行为法》中的受害人的规定,与本案没有直接的任何利害关系,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裁定驳回其起诉。
二、被告北京平安不是适格主体
本案的法律关系因肇事双方达成调解(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调解栏),且被告王荣维已经进行了路产损害赔偿,部分履行了该调解的内容,该调解合法有效。双方的法律关系已经由侵权法律关系转变为合同法律关系,依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一方不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的效力仅局限于合同双方,与被告北京平安没有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应当依法判决驳回其对被告北京平安的诉讼请求。
在被告王荣维进行赔付后,可以依据保险合同向北京平安保险公司理赔。
三、原告提供的车损相关证据应当不予认定
原告提交的车损鉴定报告是单方委托行为,且委托方不是原被告双方,委托方与本案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该鉴定结论与本案不存在关联性;该鉴定结论书的鉴定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仅有一名价格鉴证师在鉴定书上签名,且没有鉴定机构和鉴定师的资质证明和执业许可证明,该份证据不具有合法性。该份证据没有提交车损时案发照片,不能证明鉴定结论书中的维修清单的项目就是本次肇事所为,且鉴定车损价格远远高于北京平安的查勘定损的车损价格,为此,本证据的真实性也存在疑点。
四、其他抗辩观点
评估费发票记载金额为2000元,原告索赔3000元,与事实不符。且该评估费不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车辆贬值损失抗辩观点同本代理意见三外,贬值损失不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拖车发生两次,第一次是从事故发生地拖到当地停车场的费用1700元,第二次是从停车场到大连发生的费用,本律师认为第一次是施救费,是直接损失。第二次是间接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交通食宿费过高,本律师认为目前交通运输工具还是以火车和客车为主,原告均是开车往返,原告的行为不是必要的和合理的,本律师认为从大连到盘山,结合当地经济状况及处理本次事故所需的次数(3次含本次诉讼差旅),以1000元内的花费较为合理和必要。
诉讼费保险公司不予承担。

综上,本律师认为应当驳回原告的起诉,建议由车辆所有权人另案起诉。


师事务所沈阳分所
律 师
201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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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追偿没买车损险
10w+浏览2024-10-13
车损代位追偿前提条件是哪些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车损代位追偿前提条件是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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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没有买车损险能代位追责吗
1w浏览2025-07-28
你好律师,我们这边最近有个模拟比赛,我不知道车损险代位追偿代理词如何写,你能告诉我吗?
[律师回复] 尊敬的审判员:
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接受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委托,指派吴家庆律师为其诉讼代理人,现根据庭审调查和法庭辩论,现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原告不是适格主体
原告不是车辆所有人,不符合《侵权行为法》中的受害人的规定,与本案没有直接的任何利害关系,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裁定驳回其起诉。
二、被告北京平安不是适格主体
本案的法律关系因肇事双方达成调解(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调解栏),且被告王荣维已经进行了路产损害赔偿,部分履行了该调解的内容,该调解合法有效。双方的法律关系已经由侵权法律关系转变为合同法律关系,依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一方不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的效力仅局限于合同双方,与被告北京平安没有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应当依法判决驳回其对被告北京平安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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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告提供的车损相关证据应当不予认定
原告提交的车损鉴定报告是单方委托行为,且委托方不是原被告双方,委托方与本案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该鉴定结论与本案不存在关联性;该鉴定结论书的鉴定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仅有一名价格鉴证师在鉴定书上签名,且没有鉴定机构和鉴定师的资质证明和执业许可证明,该份证据不具有合法性。该份证据没有提交车损时案发照片,不能证明鉴定结论书中的维修清单的项目就是本次肇事所为,且鉴定车损价格远远高于北京平安的查勘定损的车损价格,为此,本证据的真实性也存在疑点。
四、其他抗辩观点
评估费发票记载金额为2000元,原告索赔3000元,与事实不符。且该评估费不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车辆贬值损失抗辩观点同本代理意见三外,贬值损失不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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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事务所沈阳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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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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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损险代位求偿
10w+浏览2024-10-19
车损代位追偿前提条件是什么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车损代位追偿前提条件是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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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不是车辆所有人,不符合《侵权行为法》中的受害人的规定,与本案没有直接的任何利害关系,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裁定驳回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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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费发票记载金额为2000元,原告索赔3000元,与事实不符。且该评估费不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车辆贬值损失抗辩观点同本代理意见三外,贬值损失不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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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保险公司不予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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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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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损险代位赔偿
10w+浏览2024-11-04
车损代位追偿前提条件是什么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车损代位追偿前提条件是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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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追偿需要一定买车损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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