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怎么判刑

最新修订 | 2024-02-21
9.1k浏览 10点赞
律师解析
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判刑,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以下内容: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刑事处罚辩护案件·推荐文章

苏州181****802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8****309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78****407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604人选择咨询律师
666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怎么判刑
一键咨询
  • 171****30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1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2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2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6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6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6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5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7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4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6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8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1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6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7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8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5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5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2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6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3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2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0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8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8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7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6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7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6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2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3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0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5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2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4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3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3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1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1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4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5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0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4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6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2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5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7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4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2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3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135****703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1****798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78****539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与非法采集供应血液、血液制品罪的界限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由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血站(库、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构成,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犯罪主体则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此罪主体。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强制猥亵罪从轻处罚有何标准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强制猥亵罪寻求减轻刑罚的问题,须遵循法律的明确规定;
其次,对于那些犯罪之后能够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身罪行的人,被视为自首。
对于这些自首者,司法机关可酌情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
若其所犯罪行相对轻微,甚至可能获得免于处罚的宽大处理。
此外,如果强制猥亵行为发生后,罪犯能主动投案自首,也将有助于减轻其刑责。
在刑事案件中,追诉期限通常从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算起;
但如犯罪行为存在持续或继续状态,则应从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
若在追诉期限内再次实施犯罪,前次犯罪的追诉期限将从新罪发生之日起重新计算。
若超过二十年仍欲追究其责任,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具体而言,刑事追诉时效期的长短取决于法定最高刑的设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是否构成抢劫罪作出辩护
[律师回复] 解析:
作为辩护律师,我们应当根据事实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向涉嫌刑事犯罪的人员提供具有说服力的辩护意见,竭尽全力维护其合法权益,这乃是我们依照法律规定所担负起的责任与使命。
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时刻警惕防范两种可能产生的误区:
首先,不能将辩护工作等同于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其进行无罪辩护,甚至是站在罪犯的角度,为他们寻找借口,试图减轻或逃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对司法机关正常开展的打击犯罪行动造成不良影响;
其次,也不能将辩护工作视为对司法程序的干扰,或者是对司法公正的挑战。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认定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认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销售者不知情销售假冒产品是承担责任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若行为人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法律规定缺乏明确认知,那么即便其已触犯此项罪行,也并不意味着其可因不知情而豁免刑事责任。
实际上,本罪的认定条件包含两项要素:
一方面须明知所售商品为伪劣商品;
另一方面则需认识到此类商品或许属于伪劣品。
因此,不能单纯地依据行为人是否知晓相关罪名来判断其是否构成犯罪。
对于生产商和销售商而言,如在产品中掺入杂质、假货,以次充好或以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且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但不足二十万元时,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同时还需承担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两倍以下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怎么量刑?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最低量刑是被关在拘役所的同时,被法院责令支付罚金。最高量刑是法院没收全部的财产的同时,被宣判终身在监狱服役,具体的处罚受到实施非法采集血液等行为的理由、血液被采集者受到的损害等因素的影响。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8万多判刑判几年
[律师回复] 解析:
销售能够对人类身体健康带来潜在威胁的食品的犯罪行为,亦称“销售毒害食品罪”,其具体含义是指在所销售的各类食品之中擅自添加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者明知所销售之食品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却故意隐瞒而进行销售。
对于此类罪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应给予相应的刑事制裁,判刑依据如下所述:
首先,若此罪状得以成立,则被告人将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罚金责任;
其次,若销售毒害食品的行为导致消费者身体健康受到较为严重的伤害,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被告人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仍需承担罚金责任;
最后,若销售毒害食品的行为导致消费者死亡,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么被告人将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等附加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曲阳路敲诈勒索罪律师起什么作用
[律师回复] 解析:
1、执业律师可助您剖析案件态势与得失考量。
无论何种诉争,其本质都是围绕着权利义务而展开的纷争。
然而,往往有众多当事人对于法律知识了解甚少,因此在获得律师援助之后,他们便能够借助于熟悉法律且深谙诉讼程序的律师,协助其洞察案件全局,排解困惑,以便确立自己在诉讼过程中的角色定位,进而为合法行使自身权益奠定坚实基础。
2、律师亦可协助您搜集相关证据资料。
在您聘请律师之后,律师有权向相关机构及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以获取对您有利的证据材料。
此外,律师还享有阅览案卷材料的权限,从而全面掌握案件情况。
如此一来,便为您赢得诉讼,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极大可能性。
3、在您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后,律师应出席庭审,参与法庭调查以及法庭辩论环节,依法发表观点和主张。
例如,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作为辩护人,有责任为被告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促使人民法院倾听来自辩护方的有益建议,并据此作出公正裁决。
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律师受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凭借其深厚的法律素养代表您行使诉讼行为,同时在法庭辩论中能够精准把握关键点,直击问题核心,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如何处罚?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处罚,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需要达到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造成了人体严重危害的可以处5-10年有期徒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员工不胜任工作也不接受调岗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员工不同意调岗的现象,企业可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解决:
首先,企业拥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员工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的权利。
因为劳动岗位的调整属于对劳动合同核心条款的重大修订,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二款以及第二十九条的明确规定,合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力,对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均有强制性的约束作用。
因此,任何一方都须遵守已订劳动合同中的各项约定。
在劳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突发状况,确实需要对部分条款进行调整,例如整体的办公地点迁移、部门间的合并操作、国际金融危机等,则必须与劳动者就相关的变更事项进行充分协调与沟通,使用书面方式达成调整协议。
其次,当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有的劳动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时,用人单位方可单方面对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进行合理且必要的修改。
然而,在变更之后,仍需与劳动者协商是否继续履行该合同,或者征询劳动者的意见。
如果劳动者同意,则双方应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各自的责任;
如劳动者不同意,那么企业有权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此外,我们要明确区分“不能胜任工作”与“不服从安排”两者之间的逻辑关系,上述两种情形不可同时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正当理由。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因无法胜任本职工作而接受适当的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依然无法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后,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量刑标准是?
根据《刑法》第334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无烟草证卖烟会面临哪些法律制裁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无证从事烟草零售业务的违规行为,依据其情节轻重程度所对应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了行政性处罚及刑事性处罚两大部分:
1、行政性处罚:
针对情节较为轻微、尚不足以构成犯罪的无证烟草经营行为,采取行政性的处罚措施为主流手段,具体操作方式为: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没收当事人非法出售的烟草专卖品以及违法所得,同时还可处以相应罚款。
2、刑事性处罚:
若无证经营烟草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且情节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则可能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同时还需承担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的民事赔偿责任;
而当情节特别恶劣时,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烟草在我国属于特许经营类商品范畴,任何个人或企业欲从事烟草销售活动,均须取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方可合法进行。
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法》第三条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五条
倒卖烟草专卖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倒卖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烟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前款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贩毒不牟利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
[律师回复] 解析:
客观的行为已实际涉及到毒品的贩卖;
而从主观层面来看,行为人明确知晓所售物品为毒品,且其故意为之。
至于是否有谋取利润的意图,这并不影响对贩卖毒品罪名的确立。
毒品犯罪,即违反国家及国际相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理应受到刑法严厉制裁的犯罪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毒品涵盖范围包括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使人体产生成瘾性的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顶部
孟凡永律师
孟凡永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