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分公司需要单独报税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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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分公司分为两类:
一、非独立核算的,非独立核算指的是分公司不能单独开立基本账户,不能单独领用发票,可以在总公司下设单独账户,统一纳税。
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财务并入总公司统一核算管理,是否要建立有关辅助帐、明细帐,可由总公司确定。
分公司与总公司经营的业务相同,分公司实行报帐制度,在所属地办理相关证照。
国税经总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分公司实行增值税预征,然后由总公司统一抵扣;
营业税按公司所属地分别缴纳。
非独立核算又称报帐制,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
二、分公司独立核算的,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
独立核算下的分公司,需要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分公司独立核算需要开立一个扣税账户,然后去税所备案,应保证扣税账户有足够的钱来扣款.增值税是按月申报的(国税局),不管是否有无收入,都必须申报,申报期一般是每个月的15号前,如有法定假日会顺延,企业所得税是实行季度预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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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需要单独报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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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独立报税吗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能独立纳税,分公司所属的总公司应当按照税务局的规定,需要执行属地管理,在分公司的驻地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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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一)、税务机关有权责令特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纳税担保人在合理的期限内足额缴纳相应的税款,或者补纳欠缴税款;
逾期未完成上述事宜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实行行政强制措施。
(二)、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在收到税务机关发出的责令限期缴纳通知之后,逾期仍未能及时缴纳、解缴税款或者提供有效的纳税担保,那么,只有经过县级及以上税务机关的批准,才能执行强制措施。
(三)、在实施强制执行措施过程中,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等行为具有连续性的特点,即扣押、查封后,不再给予纳税人自动履行纳税义务的宽限期,税务机关可以直接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用所得款项来抵偿应缴税款。
(四)、税务机关在实施扣押、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时,必须保证至少两名执法人员在场,并且要通知被执行人或者其成年家属到场,除非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成年家属接到通知后拒绝出席,否则不得擅自采取扣押和查封措施。
此外,税务机关还需通知相关单位和基层组织作为扣押、查封财产的见证人和税务机关执行工作的协助者。
同时,在扣押、查封、拍卖被执行人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应当以应纳税额为上限。
对于被执行人的必要生产工具,以及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所供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应当予以保留,不得进行扣押、查封和拍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九条
税务机关将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变价抵缴税款时,应当交由依法成立的拍卖机构拍卖;无法委托拍卖或者不适于拍卖的,可以交由当地商业企业代为销售,也可以责令纳税人限期处理;无法委托商业企业销售,纳税人也无法处理的,可以由税务机关变价处理,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商品,应当交由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扣押、查封、保管、拍卖、变卖等费用后,剩余部分应当在3日内退还被执行人。
女方单方起诉离婚的法律要求和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女方必须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起诉状。
其次,当人民法院收到离婚诉讼请求并审核通过后,会启动立案程序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则将予以立案处理。
再者,审理离婚诉讼是法院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法院需依法对此进行审理和裁决,审结完毕后会依实际案情宣布最终结果。
若认为夫妻双方感情已然完全破裂,法院将会作出离婚判决;
反之,若认定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则可能会做出不准许离婚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分公司是独立股东所得税申报需要吗?
分公司是独立股东那么所在企业就是属于有独立的税号和信用代码那么这种行为就可以进行申报;而且还需要进行独立的核算;对于所得税一般就是针对于个人的工资还有其它的收入来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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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员工家属与单位正常业务关系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时,虽未签署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然而若满足如下特定情况,则可认为劳动关系已经成立:
首先,用人单位以及求职者须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自然人或法人主体资格。
其次,用人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法律设立并实施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有效的管理,并且劳动者需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调配,从事用人单位指定的具有薪酬回报的工作任务。
最后,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必须构成用人单位业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用人单位未能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以参考以下凭证:
第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的记录;
第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第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录记录;
第四,考勤记录;
第五,其他劳动者的证人证言等。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列举的
(一)、
(三)、
(四)项凭证的举证责任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单独发的过节费怎么申报个税?
单独发的过节费如果要申报个税需要由公司财务部门的负责人直接到网上进行申请就可以了,根据国家的个税是必须要达到规定的范围之内才会进行缴纳,同时个税就是由劳动者自己来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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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袭警罪单位会怎么对待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们现行的法律制度中并无袭警罪的独立定义,它事实上应该被理解为妨害公务罪中的一个组成部分,通常是指通过暴力手段或者言语威胁等方式,来阻碍持有有效官方授权的国家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法定职责执行之人。
对于这种犯罪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承担方式,即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而如果情节较严重则有可能面临更严厉的惩罚。
那么什么才算构成妨害公务罪呢?这需要满足多个要素。
首先,这类犯罪侵犯的基本客体必须是国家机关以及红十字会的职务活动合法性;
其次,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直接阻碍行使国家权力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者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职务执行或者职责履行,或者是未使用上述手段,但是导致了严重后果的情形也应当视为妨害公务罪的范畴;
最后,作为犯罪主体,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公务人员都可能成为该类犯罪的实施者;
至于主观心理状态,一般来说行为人必须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国家机关及公务人员的职务执行产生干扰,但仍要坚持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过节费单独发个税需要吗?
一般单位给员工发的过节费也是需要缴纳税的,最后这比过节费会一起归纳到员工的年终奖中,按照一定的份额比例来缴纳相应的费用。只有一些规定的生活补助以及其他款项才能够免交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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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餐饮10倍赔偿是整桌还是单个
[律师回复] 解析:
若顾客在餐馆用餐时品尝到已经变质的食品,他们有权与餐馆进行商议以索取相应的赔偿。
具体的赔偿措施如下所述:
除了可以要求退还已付的费用作为补偿之外,消费者还可以向餐馆提出支付货款十倍或者是遭受损失三倍的赔偿要求;
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低于一千元,则统一设定为一千元。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协议,那么顾客可依法向所在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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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经营所得税计算具体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计算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时,我们依据的是每一个税务年度内的总收入,减去相应的各项支出、花费及财产损失之后所剩余的金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中,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将这个应纳税所得额乘以对应的适用税率,然后再减去特定的速算扣除数。
按照国家的规定,各个档次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档,即个人所得税全年应纳税额不超过三万元的情形,税率设定为百分之五;
其次,如果个人所得税全年应纳税额在三万元到九万元之间的话,其税率则调整为百分之十,并且在该范围中的速算扣除数为一千五;
再次,当个人所得税全年应纳税额在九万元到三十万元之间时,税率会调整为百分之二十,并且此时的速算扣除数增加到了一万零五百;
最后两个阶段,个人所得税全年应纳税额分别在三十万元到五十万元和五十万元以上的部分,其税率分别为百分之五十和百分之三十五,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也分别为四万零五百和六万五千五百。
至于经营所得的范畴,它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个体工商户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所获得的所有收益都属于经营所得;
其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收益同样属于经营所得;
此外,个人在依法从事教育、医疗、咨询以及其他各类有偿服务活动过程中所获取的所有收益也都被视为经营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分公司需要单独注册吗
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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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协会可以接受行政单位赞助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为确保消费者协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有效运作,政府层面应向其提供必要的财务与资源支持。
消费者协会乃是根据法律法规设立并负责对各类商品及服务实施全面社会监督的公益性机构,其宗旨在于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有责任为消费者协会履行其法定职责提供充足的经费、人力以及其他必要的资源支持。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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