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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关于房产如何分割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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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离婚后共同房产分割如下: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所有的一方给另一方应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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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分割是怎样办理的?
在我国离婚的婚姻房产应积极的按照这类房产的实际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公平分割,有贷款的可以协商办理。相关的离婚人员应积极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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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妻子是全职太太,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进行离婚时,关于财产分配的事宜必须严格遵循以下五个基本原则:
首先,在任何情况下,若当事人之间并未就婚姻存续期间的个人婚前财产作出特殊的约定,则该部分财产无须列入分割范畴内;
其二,对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各方应尽力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进而自由处置;
如若未能达成一致,便应由法庭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照顾未成年人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做出公平公正的裁判裁决;
第三,协议双方若已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均归各自所有,那么便应依照此约定进行处理;
第四,当全职太太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及协助对方工作等方面付出了过多的义务时,在离婚之际,她有权向男方提出补偿要求,而男方也理应给予相应的补偿;
最后,在离婚过程中,若有一方故意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或者试图通过伪造债务来侵吞另一方的财产,那么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于这一方,法庭将可能采取少分甚至不分的惩罚措施。
然而,在离婚之后,若另一方发现前述行为,仍可向法庭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关于婚后买房的财产分割问题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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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关于离婚房产的分割如何处理?
关于离婚房产的分割的处理方式是:根据房屋权属以及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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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民法典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婚前购置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根据相关规定,若房屋购买资金全部由一方在婚前独自承担,那么这所房产便属于夫妻中的单独所有者,在离婚时无法进行分割处理;
其次,如果在婚前购房过程中,双方都有出资参与,那么在离婚时,这所房产就可以进行分割,具体的分割方式在未作任何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应按照当时的实际出资比例来进行分配;
最后,如果在婚前购房过程中,其中一方仅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那么这笔首付款将被视为个人财产,而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应当依据法律规定,由夫妻双方平等地对其进行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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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房产为一方单独所有离婚时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房产产权登记记载为单一持有人所有的情况下,关于离婚财产分割事宜,有关法律规定以下内容:
首先,若该房产仅单独注册在某一方名下,并且在有确凿证据能够证实其对此房产的投资状况的前提下,那么双方当事人对于此房产的所有权应当视为按份共有;
其次,如果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同时其中一方又坚决否认另一方在购买房产过程中曾作出过任何形式的投资贡献,那么在此种情形下,该房产只能被认定为是属于单独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结婚之前,如果一方当事人率先支付了首付款项,而在婚后双方共同承担贷款还款责任,此时房产仅以支付首付款的一方名义进行了注册登记,那么在离婚诉讼中,关于此房产的归属问题,双方当事人应当通过协商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裁决,将房产判给登记人所有,同时要求双方共同承担贷款还款责任,并按照各自所占比例分配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
另外,在结婚之前或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如果双方约定将一方的个人房产无偿赠送给另一方,或者将其变更为夫妻共有的财产,但是却未能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公证手续,亦或是未能完成房产更名/加名手续的话,那么赠与人有权撤销其先前的赠与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3关于房产分割是怎样办理的?
在我国离婚的婚姻房产应积极的按照这类房产的实际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公平分割,有贷款的可以协商办理。相关的离婚人员应积极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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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分割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遗产纠纷问题上,若各相关方有能力通过平等、自愿的协商途径寻求到一个相互满意的解决方案,则应该遵循这个协商结果来妥善处理争议;
若各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他们便可选择向相关机构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采取法律手段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求得争议的合理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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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赡养费分割遗产怎么划分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未尽到赡养义务的继承人能否获得较少的遗产份额,这一问题需要进行深入探讨。
一般而言,如果继承人未能履行其主要的抚养责任或没有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遗产分配过程中,他们将不得不接受较少的份额。
然而,具体的划分比例应该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例如继承人的经济状况、家庭负担等,并经由所有继承人之间的协商来决定。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其所享有的份额通常应当是平等的。
但是,对于那些在生活中面临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进行遗产分配时,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
同样地,对于已经承担了主要抚养责任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遗产分配过程中,他们有权获得更多的份额。
然而,如果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未能履行其扶养义务,那么他们在遗产分配过程中的份额可能会受到影响,甚至可能无法获得任何财产。
当然,如果所有继承人能够达成共识,也可以选择不按照上述原则进行遗产分配,而是采取其他更为灵活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关于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1、婚前一方全款买房,登记在个人名下,该房产属于其的个人财产,所以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也按个人财产进行分割。2、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登记在男女双方两个人的名下。虽然是一方个人购买财产,但是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在离婚时应该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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