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婚前男方赠与女方的房产未过户离婚时可以撤销吗

#离婚 最新修订 | 2025-02-15
8k浏览 8点赞
耿小艳律师
耿小艳律师在线
浙江律匠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5.0分服务:855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离婚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离婚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离婚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专业处理离婚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离婚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离婚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专业处理离婚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离婚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离婚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赠与合同经公证机构公证,且公证没有明显错误、赠与人就不能任意撤销该赠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8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离婚案件·推荐文章

盐城180****207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8****979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35****304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0****207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8****979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35****304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0****207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8****979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35****304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51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0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婚前男方赠与女方的房产未过户离婚时可以撤销吗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0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0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3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0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3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1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6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1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0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0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3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0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3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1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6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1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5****60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8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7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7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0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5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5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6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3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0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4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3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5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1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8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8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2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5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3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3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4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5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6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4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4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1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0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4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8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1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2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4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6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3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3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5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5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1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8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6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2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1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0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8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7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7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0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5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5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6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3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0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4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3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5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1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8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8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2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5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3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3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4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5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6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4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4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1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0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4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8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1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2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4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6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3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3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5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5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1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8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6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2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1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134****665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0****961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0****927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34****665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0****961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0****927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34****665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0****961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0****927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婚后父母赠与男方财产如何分割
婚后父母赠与男方财产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是不进行分割的;但是如果男方想进行分割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分割的。如果父母将财产是赠送给双方两个的情况下,那个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两个人一人一半。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单方赠与可以撤销吗
单方赠与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当中,赠与人的撤销权,自赠与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过上述期限的,赠与人的撤销权自动消灭。法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1w浏览2025-02-17
以结婚为条件赠与时在结婚未果后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吗
[律师回复] 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如一方有赠与的意思表示,而另一方无愿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又或只有一方愿意接受赠与,而另一方无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均不能成立。前文中所谓“强行赠与”的观点不能成立。我国法律允许赠与时对受赠人附设一定的义务,也可通过附条件(或附期限)来调整赠与的法律效力。但附条件(附期限)的赠与和附义务的赠与有着严格的区别。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其所附义务与赠与合同自身的法律效力无关,不会因所附义务而解除或延缓赠与的效力。而在附条件(附期限)的赠与中,条件(期限)的成就与否直接关系到赠与的生效或解除。本案中,方某以与汪某结婚为目的赠与汪某5000元的行为,就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而非附义务的赠与。只不过方某所附的条件属于法学理论上的延缓条件。在汪某拒绝与方某结婚的情况下,方某设定的条件不成就,则该赠与行为虽成立但不具有法律效力。汪某此时占有方某5000元即失去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应承担返还义务。我国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或经过公证的赠与除外。财产转移后,在法定条件下,赠与人也可向受赠人索回财产。本案中,因该款汪某用于其子上学,受益对象明确,利益内容确定。而社会公益具有公共性,是一定范围内的不特定多数人支持和享有的共同利益。其最大特征在于受益对象的不确定性和利益内容的不确定性,它代表了社会公共道德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本案中的赠与并不具有社会公益性质,而且亦未经过公证,方某有要回赠与财产的权利,故判决汪某返还方某5000元。
4.6w浏览
婚前男方赠与女方的房产未过户离婚时可以撤销吗
10w+浏览2023-09-25
结婚前男方给买的金条算赠与吗
在婚前,男方给女方买金条是否算赠与,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双方自愿、无偿地互赠贵重首饰,如三金,这符合赠与合同的双务性、诺成性和无偿性,那么这三金不应视为彩礼,而应视为无条件赠与。但如果按照当地习俗,男方有义务为达成婚姻目的购买三金等首饰给女方,这种赠与则视为附条件赠与,三金应被纳入彩礼范畴。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前财产赠与撤销吗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婚前财产赠与能否撤销,要看赠与财产的具体性质。如男方为了与女方缔结婚姻关系,按照当地风俗习惯向给予女方数额较大的财物,则该财物可视为彩礼,如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则可以撤销赠与,退还男方相应财物。
1w浏览2025-01-29
以结婚为条件赠与时在结婚未果后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吗
[律师回复] 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如一方有赠与的意思表示,而另一方无愿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又或只有一方愿意接受赠与,而另一方无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均不能成立。前文中所谓“强行赠与”的观点不能成立。我国法律允许赠与时对受赠人附设一定的义务,也可通过附条件(或附期限)来调整赠与的法律效力。但附条件(附期限)的赠与和附义务的赠与有着严格的区别。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其所附义务与赠与合同自身的法律效力无关,不会因所附义务而解除或延缓赠与的效力。而在附条件(附期限)的赠与中,条件(期限)的成就与否直接关系到赠与的生效或解除。本案中,方某以与汪某结婚为目的赠与汪某5000元的行为,就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而非附义务的赠与。只不过方某所附的条件属于法学理论上的延缓条件。在汪某拒绝与方某结婚的情况下,方某设定的条件不成就,则该赠与行为虽成立但不具有法律效力。汪某此时占有方某5000元即失去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应承担返还义务。我国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或经过公证的赠与除外。财产转移后,在法定条件下,赠与人也可向受赠人索回财产。本案中,因该款汪某用于其子上学,受益对象明确,利益内容确定。而社会公益具有公共性,是一定范围内的不特定多数人支持和享有的共同利益。其最大特征在于受益对象的不确定性和利益内容的不确定性,它代表了社会公共道德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本案中的赠与并不具有社会公益性质,而且亦未经过公证,方某有要回赠与财产的权利,故判决汪某返还方某5000元。
4.6w浏览
婚后父母赠与男方财产如何分割
平常的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需要了解一些法律知识。针对婚后父母赠与男方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我们在下面的文章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此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内赠与可以撤销吗
1w浏览2024-12-26
以结婚为条件赠与时在结婚未果后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吗
[律师回复] 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如一方有赠与的意思表示,而另一方无愿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又或只有一方愿意接受赠与,而另一方无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均不能成立。前文中所谓“强行赠与”的观点不能成立。我国法律允许赠与时对受赠人附设一定的义务,也可通过附条件(或附期限)来调整赠与的法律效力。但附条件(附期限)的赠与和附义务的赠与有着严格的区别。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其所附义务与赠与合同自身的法律效力无关,不会因所附义务而解除或延缓赠与的效力。而在附条件(附期限)的赠与中,条件(期限)的成就与否直接关系到赠与的生效或解除。本案中,方某以与汪某结婚为目的赠与汪某5000元的行为,就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而非附义务的赠与。只不过方某所附的条件属于法学理论上的延缓条件。在汪某拒绝与方某结婚的情况下,方某设定的条件不成就,则该赠与行为虽成立但不具有法律效力。汪某此时占有方某5000元即失去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应承担返还义务。我国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或经过公证的赠与除外。财产转移后,在法定条件下,赠与人也可向受赠人索回财产。本案中,因该款汪某用于其子上学,受益对象明确,利益内容确定。而社会公益具有公共性,是一定范围内的不特定多数人支持和享有的共同利益。其最大特征在于受益对象的不确定性和利益内容的不确定性,它代表了社会公共道德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本案中的赠与并不具有社会公益性质,而且亦未经过公证,方某有要回赠与财产的权利,故判决汪某返还方某5000元。
4.6w浏览
婚后父母赠与男方财产如何分割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婚后父母赠与男方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赠与可以撤销吗
1w浏览2024-12-30
以结婚为条件赠与时在结婚未果后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吗
[律师回复] 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如一方有赠与的意思表示,而另一方无愿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又或只有一方愿意接受赠与,而另一方无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均不能成立。前文中所谓“强行赠与”的观点不能成立。我国法律允许赠与时对受赠人附设一定的义务,也可通过附条件(或附期限)来调整赠与的法律效力。但附条件(附期限)的赠与和附义务的赠与有着严格的区别。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其所附义务与赠与合同自身的法律效力无关,不会因所附义务而解除或延缓赠与的效力。而在附条件(附期限)的赠与中,条件(期限)的成就与否直接关系到赠与的生效或解除。本案中,方某以与汪某结婚为目的赠与汪某5000元的行为,就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而非附义务的赠与。只不过方某所附的条件属于法学理论上的延缓条件。在汪某拒绝与方某结婚的情况下,方某设定的条件不成就,则该赠与行为虽成立但不具有法律效力。汪某此时占有方某5000元即失去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应承担返还义务。我国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或经过公证的赠与除外。财产转移后,在法定条件下,赠与人也可向受赠人索回财产。本案中,因该款汪某用于其子上学,受益对象明确,利益内容确定。而社会公益具有公共性,是一定范围内的不特定多数人支持和享有的共同利益。其最大特征在于受益对象的不确定性和利益内容的不确定性,它代表了社会公共道德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本案中的赠与并不具有社会公益性质,而且亦未经过公证,方某有要回赠与财产的权利,故判决汪某返还方某5000元。
4.6w浏览
婚后父母赠与男方财产怎么样分割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婚后父母赠与男方财产怎么样分割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赠与子女房子可以撤销赠与吗
1w浏览2024-12-31
以结婚为条件赠与时在结婚未果后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吗
[律师回复] 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如一方有赠与的意思表示,而另一方无愿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又或只有一方愿意接受赠与,而另一方无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均不能成立。前文中所谓“强行赠与”的观点不能成立。我国法律允许赠与时对受赠人附设一定的义务,也可通过附条件(或附期限)来调整赠与的法律效力。但附条件(附期限)的赠与和附义务的赠与有着严格的区别。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其所附义务与赠与合同自身的法律效力无关,不会因所附义务而解除或延缓赠与的效力。而在附条件(附期限)的赠与中,条件(期限)的成就与否直接关系到赠与的生效或解除。本案中,方某以与汪某结婚为目的赠与汪某5000元的行为,就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而非附义务的赠与。只不过方某所附的条件属于法学理论上的延缓条件。在汪某拒绝与方某结婚的情况下,方某设定的条件不成就,则该赠与行为虽成立但不具有法律效力。汪某此时占有方某5000元即失去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应承担返还义务。我国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或经过公证的赠与除外。财产转移后,在法定条件下,赠与人也可向受赠人索回财产。本案中,因该款汪某用于其子上学,受益对象明确,利益内容确定。而社会公益具有公共性,是一定范围内的不特定多数人支持和享有的共同利益。其最大特征在于受益对象的不确定性和利益内容的不确定性,它代表了社会公共道德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本案中的赠与并不具有社会公益性质,而且亦未经过公证,方某有要回赠与财产的权利,故判决汪某返还方某5000元。
4.6w浏览
顶部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镇江181****9845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34****321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8****5695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81****613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8****3704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80****253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1****9845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34****321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8****5695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81****613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8****3704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80****253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1****9845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34****321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8****5695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81****613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8****3704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80****253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

请向右滑动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