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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买卖合同的解释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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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可以看出,该条
的是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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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商品房买卖纠纷司法解释
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解释共二十八条内容,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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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最高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内容:序;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下问题解释;《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全文共二十八条,该解释于2003年6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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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最高院买卖合同违约金约定的司法解释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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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肇事罪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到交通肇事犯罪的量刑问题上,若行为人违反了相关的交通运输管理规定,从而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对他人造成重伤或死亡,亦或是使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遭受巨大损失,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针对那些在交通运输肇事之后选择逃离现场,甚至还有其他更为严重恶劣情节的行为人,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对于那些因为逃逸行为而导致他人死亡的罪犯,将会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军人配偶房改房已经卖了怎么退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房改房的清退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清退房改房,我们应该根据市场价值来计算相应的赔偿金。
所谓的房改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已购公房,这是自1994年以来,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相关政策而实施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所带来的结果。
这种住房从过去由单位进行分配转变为市场经济模式下的一个重要过渡政策,现在已经演变成了我们常说的已购公有住房。
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如果是按照成本价购买的,那么房屋的所有权就属于职工个人;
如果是按照标准价购买的,则职工只享有部分房屋所有权,通常情况下,在购买后的五年内,这些所有权将全部转移给职工个人。
其次,房改房实际上是国家为了弥补职工工资中未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方式,也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一种表现形式。
其价格并不是由市场供求关系所决定的,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来确定的,
因此,房改房的售价通常是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的。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房改房的销售对象是有严格限制的,并非人人都能享受到房改的优惠政策。
只有那些居住在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以及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才有资格购买房改出售的住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
合同约定面积
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
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
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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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帮信罪最快多久宣判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收到公诉案件后应于两个月内作出判决,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然而,若存在特殊情况,经上级批准可适当延长审判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在涉及到帮信罪的案件中,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或单处罚金。
如果是单位实施了相关犯罪行为,则应对该单位处以罚金,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或单处罚金。
此外,若同时触犯了其他罪行,将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买卖假冒伪劣产品14万会受到什么处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生产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所面临的法律责任如下:
首先,若销售总价在五万元人民币以上且不足二十万元时,需接受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或单独支付销售总额50%以上至2倍以下罚金;
其次,若销售总价达到了二十万元人民币但仍未超过五十万元时,需接受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销售总额50%以上至2倍以下罚金;
再者,若销售总价已达到五十万元人民币而尚未超过二百万元时,需接受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并处销售总额50%以上至2倍以下罚金;
最后,若销售总价超过了二百万元人民币,则需接受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并处销售总额50%以上至2倍以下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院民法典买卖合同的解释原则有哪些
最高院关于买卖合同纠纷的解释原则包括符合合同目的的原则,参照买卖合同的交易习惯或惯例原则,律师解释原则,体系解释原则,客观主义结合主观主义的原则。民众对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原则,简单的了解一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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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交通事故二审胜诉对方告到高院如何应对
[律师回复] 解析:
当被告收到由人民法院依法送达的原告所提起诉讼之起诉书之后,必须为可能面临的应诉事项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首先,应当认真阅读起诉书内容,并在此基础上精心撰写并提交一份符合法律规定格式要求的答辩状;
其次,涉及到答辩状的提交期限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计算,被告方需在十五日内完成答辩状的提交工作;
最后,即使被告方未就起诉书内容进行答辩,也并不影响法院依据法定程序正常开展案件审理工作。
若存在反诉情形,被告方可在答辩过程中适时提出反诉请求;
此外,如果被告方认为受诉法院对于该案无管辖权,则有权在答辩期间内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申请。
在整个应诉过程中,针对原告的起诉,被告方还需要积极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在后续的庭审环节中能够有效地展示己方观点,反驳对方主张,从而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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