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交通事故造成6岁小孩脾脏切除5分之3,应该陪偿多少钱?
[律师回复] 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 × 伤残系数 × 赔偿年限。若为城镇户口,假设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5 万元,伤残系数为 40%,赔偿年限为 20 年,则残疾赔偿金为 50000×20×40%=400000 元;若为农村户口,假设当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 2 万元,则残疾赔偿金为 20000×20×40%=160000 元。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包括手术费、住院费、药品费等实际支出。可能在数万元,若有后续治疗费用,也应一并计算。
护理费: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若需长期护理,可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假设护理期限为 3 个月,每天护理费 200 元,则护理费为 200×90=18000 元。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以正式票据为凭,如打车发票、公共交通票据等,可能在数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