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012年12月24日,于某入职A酒店,从事服务员工作。入职后,A酒店要求其员工学习、知悉《员后在员工手册上签名,于某属于在《员工手册》上签字的员工之一
《员工手(6.2.3条)记载:员工不服从、拒绝、或故意不完成酒店所分配的工作的,处以书面警告(罚款50元-100元)。
2015年8月12日,A酒店安排于某楼道吸尘以及对客服务工作,于某认为当日有两名服务员当班,楼道吸尘工作应由两人分担,因此只同意完成一半的楼道吸尘工作。2015年8月14日,A酒店以于某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为由,对于某罚款50元。
于某不服,主张返还罚款50元,对此先后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提起上诉、申请再审。
法院认为:关于于某向A酒店主张返还罚款。A酒店作为甲方、于某作为乙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履行。
A酒店亦将《员工手册》、《客房二次清扫计件制度》组织于某学习后签字确认。于某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服从《员工手册》、《客房二次清扫计件制度》制定的规章制度,A酒店有权按照规章制度扣发于某50元工资,该50元罚款不应由A酒店返还。
司法实务中,法院对违纪行为罚款会进行严格审查,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否存在违纪事实
违纪事实的存在是用人单位依据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处理的前提,对此,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二、是否存在合法的规章制度
首先,违纪处罚需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如在昆山某公司与刘某案中(案号:(2016)苏05民终1xx号),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违纪处罚、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提供充分的依据。本案中,上诉人扣发被上诉人的部分工资,未提供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没有法律依据。本院认定上诉人扣发上述款项依据不足,应向劳动者返还该款。”
其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纪律等制度,如果要以此作为管理职工的依据,单位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进行民主制定和送达手续。
再次,用人单位依据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作出处罚决定时,应审慎判断劳动者过错的程度,并据此采取与违纪程度相当的处罚手段。最后,用人单位还需将处理结果送达劳动者。
司法实务中亦有法院认为,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企业以任何理由向员工收取罚款(
总之,用人单位应谨慎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对劳动者进行罚款,对于劳动者的违纪行为,建议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处理,如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如果遭遇用人单位罚款,应保留好相应的证据,如处罚决定、罚款收据等。
女性同胞,最关心的有关产假延长、育儿假等内容整理如下:1.当前女职工产假是多少天?如何享受?答:符合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原规定延长30天),达到158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假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企业规章制度就好比是企业内部的“法律”。制定完善有效的规章制度,是企业实现规范化管理和用工自主权的重要方式和依据。但是,一个好的规章制度,除了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制定,还应当从本企业的实际出发,具备合理性和较强
主题:不受“死者为大”观念干扰,法院判决”不和稀泥”社会现象:近些年,随着法律的完善,公民在公共场所享有的权益保护越来越完备,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经营人应尽到义务也不断被法律明确。但是,在适用法律过程中,随着公共场所管理方承担责任的案例大量出
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企业对于雇佣劳动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意识已经逐渐加强,并且用工形式也愈发规范。但是,实践中仍然不乏部分企业,因自身行业限制或应劳动者要求,而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协议。这就为企业的人事管理埋下了巨大隐患,往往都会面临劳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或同类业务。竞业限制毕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员工的自由
咨询
图文
知识1477人阅读
咨询
图文
知识2169人阅读
咨询
图文
知识2235人阅读
咨询
图文
知识2061人阅读
咨询
图文
知识1867人阅读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4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