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规定来看,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也是可以交社保的,具体原因如下:
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局或者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缴纳社保是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处稽核科的工作。
其各自主管不同,所以有可能出现某些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却又社保。后遗症是离职转移档案时档案资料不全,会被新单位(如果转到灵活就业那就是社保的灵活就业管理处)退回。
二、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
1、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
3、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说走就走,无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法律不追究其责任。技术人员也同样。如果用人单位与技术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可以说走就走,无许承担培训费用。
4、难以保护商业秘密。每个企业或多或少有商业秘密,不签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增加条款,很难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5、难以进行竞业限制。企业要对劳动者进行竞业限制,主要针对高技能人才,不签订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作出竞业限制,采用其他办法很难收效。
6、被迫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被迫与劳动者签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利益将造成较大影响。
7、在劳动争议处理中企业十分被动。不签劳动合同,责任主要在是企业。一旦产生劳资争议,企业拿不出重要依据——劳动合同,违法在先,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承担诸多不利后果。
只给员工交社保但是不签劳动合同的这种做法在现实生活当中还是比较多的,但因为有部分员工自己也单方面的认为这样的状态并不影响自己的各项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公司也已经依法给自己买了社保的情况下就不去追究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了,但这里必须要提醒员工,一定要公司跟自己签书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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