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天津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李超,他隶属于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民商刑领域绽放着独特的光芒。李超律师拥有山东经济学院法学学士学位和经济学学士学位,这样的教育背景为他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李超律师秉持着“以专业与诚信为本,专注民商刑领域,守护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务实可靠的法律解决方案。他的业务范围广泛,涵盖了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诉讼辩护以及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等多个领域。在民商事方面,他处理过各类合同纠纷、公司股权、债权债务及知识产权等复杂案件;在刑事领域,他注重证据梳理与程序规范,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企业服务方面,他侧重帮助客户构建合规体系,提前预判与化解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为企业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在李超律师承办的众多案件中,合同事务方面的表现尤为突出。
在合伙清算转借贷纠纷案中,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原为合伙关系,共同以企信公司名义承接工程。后来三方签订《协议书》《借条》《欠条》,将杨的投资款转为王的个人借款,李提供担保。然而,被告未按约还款,原告起诉要求支付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并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李超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合伙期间的账目记录,固定了《协议书》《借条》《欠条》等关键证据,明确将合伙关系清算后转化为借贷法律关系。针对被告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的抗辩,李超律师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角度出发,主张该约定若长期不成就将导致原告权利无法实现,属于被告消极阻止条件成就。庭审中,他提交证据链,驳斥被告“被胁迫签字”等主张,并围绕利息计算标准、保证责任等法律焦点进行专业论证。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主要诉讼请求,李超律师成功为原告追回投资款及利息。
在XX行线上经营贷违约案中,被告通过线上渠道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借款用于企业经营,但未能按约偿还本息。被告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李超律师协助原告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包括线上签订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借款合同》、XX行放款凭证、欠款明细计算清单以及被告事后出具的承认债务并承诺还款的《承诺书》等。同时,他协助原告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并依法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成功冻结了被告相应价值的财产,为判决后的执行提供了保障。庭审中,他就案件事实、合同效力、违约责任的认定以及债权金额的计算依据向法庭进行了清晰陈述与举证。最终,法院缺席判决支持了原告的绝大部分诉讼请求,原告的债权获得全额支持。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承建被告分包的工程,工程完工结算后,被告长期拖欠部分工程款。被告提出“主体不适格”和“诉讼时效已过”两项核心抗辩。李超律师针对“主体不适格”抗辩,通过当庭质证,指出涉案合同均由原告法定代表人签署,并促使案外人公司出具书面说明否认与被告存在合同关系,成功稳固了原告的诉讼主体地位。针对“诉讼时效已过”抗辩,他系统梳理了双方自2007年至2016年间签订的47份合同及历年付款流水,证明双方存在长期、连续的多合同履行关系,且被告付款时并未明确对应具体合同,最后一笔付款发生于2020年1月22日。据此主张诉讼时效应从该日起算,本案起诉未超时效。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李超律师的意见,判决支持了原告的核心诉求。
李超律师的价值在于,他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深入挖掘案件的关键信息,形成有效的代理策略。在合伙清算转借贷纠纷案中,他没有局限于表面的合同关系,而是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的角度出发,为原告争取最大的权益。在XX行线上经营贷违约案中,他通过全面梳理证据和申请公告送达、财产保全等措施,保障了原告的债权能够顺利实现。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他针对被告的核心抗辩,通过细致的证据梳理和法律论证,成功维护了原告的主体资格和诉讼时效权益。
在这些合同纠纷案件中,普遍存在着证据收集困难、法律关系复杂、抗辩理由多样等难点。李超律师的解决思路是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固定关键证据,从法律原则和具体法律条文出发,针对被告的抗辩进行有力反驳,同时注重程序的合法性和证据的完整性。
李超律师始终坚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风格。他思维缜密,善于多角度剖析案件核心,注重细节,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为当事人提供切实有力的法律支持。无论是面对多么复杂的案件,他都能沉着应对,尽最大努力争取最优结果。
结尾:李超律师始终坚持以专业和诚信为指引,以严谨细致的态度处理每一个案件,凭借出色的诉讼技巧和扎实的法律功底,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守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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