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三年的签法和试用期的签法是否有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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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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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合同三年的签法和试用期的签法本质上没有任何的区别,如果双方签订的是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那在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试用期是不能超过六个月的,同时,用人单位不可以在这六个月之内都不和员工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这样的操作办法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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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三年的签法和试用期的签法是否有区别?

没有,劳动年限为1年以下(含1年)一般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年限为1-3年以下(不含3年),一般试用期为两个月至三个月;3年以上(含3年)固定期或无固定期年限,国家劳动法规定员工试用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您若签的是三年期合同,只要试用期没有超过六个月就是合法的。

在实践中,有不少用人单位口头与劳动者约定3个月或6个月试用期,但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认为试用合格,就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解除劳动关系。实际上用人单位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一说。用人单位只约定试用期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不存在试用期,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将按照事实劳动关系进行处理,单位往往要“吃亏”。

二、试用期内应注意哪些陷阱?

1、试用期过长或与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符。有关劳动法规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而且所约定的试用期必须与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相符,具体为: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立试立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满立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是三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要求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承担违约责任。劳动设立试用期的目的就在于给予双方以相互考察、相互了解的期限,这个期限的特殊性就在于虽然劳动合同已经生效,但是任何一方因不满意对方而解除劳动合同时,都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3、在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辞退毕业生。只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单位的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以见习期代替试用期。试用期与见习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见习期是根据有关规定对新录用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执行的至少一年的见习考察期限,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中约定的考察期限。故意用见习期代替试用期,以此来变相延长试用期的期限是错误的。

5、约定两个试用期。在试用期满后,只可能出现两种情况,要么是毕业生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单位录用条件而被辞退,要么是依据劳动合同享受新的待遇和权利。在双方约定的试用期满后,单位找任何理由要求与毕业生再约定一个试用期,往往会超过六个月或与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不符,这是不能接受的。

6、续签劳动合同重复约定试用期。不要以为无所谓,续签劳动合同同时应该不再约定试用期。

7、将试用期从劳动合同期限中剥离。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段特殊时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在劳动合同之外另行签订试用期合同,在可能当试用期结束时被用人单位找理由辞退且借口劳动合同未生效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8、仅仅订立一份试用期合同。不存在所谓的试用期合同,如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此类合同,则试用期合同就是劳动合同,试用期限就是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如果在该期限内将毕业生辞退,毕业生可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9、试用期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政策规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在试用期的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工作,所在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

可能有些公司是在试用期之内跟员工签订的都是试用期的合同,可如果所谓的试用期已经超过了一个月,仍然没有见到正规的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公司本身就已经违法了。公司可以签订专门适用于试用期的合同,但试用期只要是已经超过了一个月的,一般就要签正规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体现出试用期的约定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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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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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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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所示能驾驶摩托车的驾驶证有D、、三类。其中D类能驾驶、类;类能驾驶类;只能驾驶,无其他准驾车型。D驾驶证驾照代号:D申请年龄:18-60岁准驾车型: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的车型:发动机排量大于50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的三轮摩托车。准驾的其他车型:、每年体检:60周岁以下不需要。考试车辆的要求:至少有四个速度挡位的普通正三轮摩托车或者普通侧三轮摩托车。驾驶证驾照代号:申请年龄:18-60岁准驾车型: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的车型:发动机排量大于50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的二轮摩托车。准驾的其他车型:每年体检:60周岁以下不需要考试车辆的要求:至少有四个速度挡位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驾照代号:申请年龄:18-70岁准驾车型:轻便摩托车准驾的车型:发动机排量小于等于50,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的摩托车。准驾的其他车型:只能驾驶,无其他准驾车型每年体检:60周岁以下不需要考试车辆的要求: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
试用期和见习期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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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小区新物业同小区未签合同,试用三个月满,现以帐册形式叫业主签名表决,是否聘请物业,这种不经开业主大会的表决是否有效?由于小区很多业主不团结办理了一年多业主委会仍未备案成功,因有业主故意阻拦,另小区由于停车位少,早期放住的业主租赁车位就一直沿期直租,很多业主有意见,但物业不回应业主的意见仍沿用旧租赁方式给原有车位业主,业主如何应对?
[律师回复] 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疑问,没签劳动合同可以直接走人吗?这个问题需要分两种情况:在一个月之内想要直接走因为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如果你在一月内想要辞职,是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因为此时用人单位并没有违法行为超过一个月的话,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第二个月开始。如果劳动者不想继续在公司工作,是可以直接离职走人的,同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综上所述,就算你想直接走人,也要考虑你是否需要办理相应的辞职手续,如果不需要,你可以直接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考核期和试用期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试用期与实习期有什么区别: 1、身份不同:处于试用期的自然人只能是劳动者,而处于实习期的是在校学生。 2、目的不同:在试用期间,主要体现用人单位目的,即为了得到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在实习期间,对于实习学生所在的单位来讲,学生的实习活动,和劳动者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在目的上有本质的不同,学生实习活动主要体现的是学校与学生的共同目的,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 3、关系不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包括在试用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劳动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如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4、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规定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而在实习期间,学生与所在的实习单位成立劳动关系,因此受劳动法调整。 5、权利义务试用期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学生实习所在的单位对于实习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不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与见习期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 “见习期”,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后,原则上都要安排见习,大专、本科见习期期限为一年,研究生没有见习期。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专业实际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见习期满如果合格,则为该职工办理转正手续,为其评定专业职称,聘任相应职务,确定工作岗位。如果见习期满,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资标准;表现特别不好的,可予以辞退,由学校重新分配。见习期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做法。 1、从功能上看:设立见习期是用人单位便于对劳动者熟悉业务、提高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其主要功能是学习;而试用期强调的是相互了解、选择,认定彼此是否适应,其功能是评判。 2、从适用对象上看:见习期仅适用于首次参加工作的劳动者(一般为毕业的学生);而试用期对变更工作后的劳动者同样适用。 3、从适用上的不利后果看:用人单位对表现特别不好的见习生退回学校,由学校重新分配;而对试用工则是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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