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更改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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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的,申请人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有关的当事人需要注意有关的细节问题进而直接进行操作,减缓时间的浪费。
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更改

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更改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的,申请人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共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证的变更在有关的法律上的有着详细的规定,但是问题的处理需要自己按照具体的情况进行一定的准备,如果自己的资料出现一定的误差就会导致自己的利益保障有着不小的差异,因此自己需要合理的进行规划,从而确定的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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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21号令) 根据21号令第16条规定: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需要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途的,在取得出让方和规划管理部门同意后,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按变更后的土地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
(三)《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20〕28号) 28号文件明确规定:供地时,要将土地用途、容积率等使用条件的约定写入土地使用合同。土地使用权人不按照约定条件使用土地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20〕114号) 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考虑合同约定,2020年国土资源部发布实施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对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适用范围、操作程序、出让金调整等方面作了具体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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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征收耕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分为青苗补偿标准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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