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路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是什么?
对已竣工的地面工程的验收,应检查所用材料的合格性,地面工程的面层,不得有爆灰和裂缝、空鼓等缺陷。一般地面面层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面各层的强度和密度以及上下层结合的牢固性;
2、地面各层的坡度、厚度、标高和平整度;
3、板、块材间缝隙的大小以及填缝的质量;
4、不同类型面层的连接,面层与墙和其他结构构部件,如地沟、管道等的结合以及图案等。各层表面与水平面或与设计坡度的允许偏差为房间相应尺寸的0.2%,且最大偏差不得超过3%,供排除液体、带有坡度的面层应做泼水检验,并以能排除液体为合格,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铺设在水泥砂浆、胶粘剂上的板块面层以及铺贴在胶粘剂上的木板、塑料地板面层,与下一层的结合不得有空鼓;检查时可用敲击方法检查。各类现浇整体面层的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和起砂等现象。踢脚板应与墙面(板面)紧密贴合。地面各层厚度与设计厚度的允许偏差为该层厚度的10%。
二、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通车试运营2年以上。
(二)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全部处理完毕,并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
(三)工程决算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已经审计,并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认定。
(四)竣工文件已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的全部内容。
(五)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合格,土地使用手续已办理。
(六)各参建单位完成工作总结报告。
(七)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三、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程序:
(一)公路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法人应按照公路工程管理权限及时向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其主要内容包括:
1、交工验收报告。
2、项目执行报告、设计工作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
3、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批复文件。
4、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意见。
5、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6、竣工决算的核备意见、审计报告及认定意见。
整体来说,任何项目工程质量上的验收都需要有专业的工作人员去完成,公路工程质量验收的相关参考准则,如果不是专业领域内的相关人士恐怕也理解不了。工程质量在验收的时候,有法定的验收标准,验收的程序以及验收的条件,市政工程对质量上的验收一般还是比较严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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