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常常会遇到像工程款结算、责任主体认定这类复杂问题。很多时候,案件涉及多方主体和复杂的合同关系,证据的呈现和论证方式就显得尤为关键。陈颖律师在长期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形成了一套围绕真实施工关系进行证据梳理和论证的方法。
该方法主要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锁定关键主体。仔细审查合同签订情况和实际施工行为,确定真正的施工主体是谁。这是因为在很多建设工程中,存在名义主体和实际主体不一致的情况,只有明确真实施工主体,才能正确判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步,还原施工流程。详细梳理材料采购、资金垫付、人员组织及现场施工等环节,通过这些细节来证明实际施工主体的工作内容和方式。第三步,论证责任归属。根据前面锁定的主体和还原的流程,论证各主体在案件中的责任,明确哪些主体应该承担责任,哪些不应该承担。
在某大型央企主张返还“超付工程款”的案件中,该企业承接工程后,通过分别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的方式,将涉案工程交由实际施工人吴XX实施,并要求吴XX借用其合作名单内某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该企业以付款金额超过劳务合同约定价款为由,起诉劳务公司及吴XX,要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
陈颖律师接手案件后,按照上述方法展开工作。首先,锁定关键主体。她发现吴XX虽然形式上借用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合同,但实际上负责材料采购、资金垫付、人员组织及现场施工,所以认定吴XX为实际施工主体。接着,还原施工流程。陈颖律师收集了吴XX采购材料的发票、支付资金的记录、组织人员施工的考勤表等证据,清晰地呈现出吴XX的施工过程。最后,论证责任归属。她指出涉案建设工程施工关系的真实主体应为该企业与吴XX,劳务公司并非真实施工主体,不应承担返还工程款责任。
在庭审中,陈颖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清晰的论证,让法官清楚地了解了案件的真实情况。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陈颖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了该企业要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后,陈颖律师在多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都沿用了这一证据梳理和论证方法,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良好的结果,得到了委托人及相关办案单位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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