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XX,一个刚入职新公司不久的年轻人,原本对未来充满了期待。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打破了这份平静。她在上班途中与谢XX驾驶的小型越野客车发生碰撞,身体受伤,车辆及随车物品也遭受损坏。事故发生后,赔偿问题成了她的一块心病,在与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协商无果后,她将希望寄托在了俞国锋律师身上。
俞国锋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2个年头。他毕业于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专业,在校期间就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2013年作为“优秀毕业生”毕业。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深耕于民商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尤其专精于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同时,他在刑事辩护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还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他曾在2018年被中共桐乡市委办公室、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评为“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2024年被中共桐乡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其撰写的论文也多次在嘉兴市律师协会的评选中获奖。
俞国锋律师接受陈XX的委托后,全面梳理了案件证据,包括事故认定书、病历、医疗费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等。在这个案件中,最大的争议焦点是误工费问题。两家保险公司均提出抗辩,认为陈XX有固定工作,事故发生后工资收入并未中断,实际收入没有减少,不应赔偿误工费。面对这一看似不利的局面,俞国锋律师凭借其敏锐的洞察力,发现了陈XX所受伤害已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这一关键事实。
在庭审中,俞国锋律师精准指出,陈XX误工期间的收入实际上是停工留薪期待遇,这是基于工伤保险关系获得的法定补偿,并非其提供劳动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因此,不能因为其获得了停工留薪期工资,就免除侵权人及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的法定义务。这一观点最终被法院完全采纳。同时,俞律师还对保险公司提出的“非医保用药不赔”、“护理费标准过高”、“住宿费非法定项目”等常见抗辩理由逐一进行了有力驳斥。
最终,法院几乎全额支持了俞国锋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认定原告的损失共计100,363.81元,由XX公司赔偿39,292.40元,由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赔偿42,371.41元,由肇事司机赔偿鉴定费700元。其中,关于误工费24,435.62元的诉讼请求,法院明确认定“原告误工期间的收入系停工留薪待遇,不属于劳动所得”,对保险公司要求扣除的抗辩意见不予采纳。陈XX获得了全面胜诉,俞国锋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最大化保障了伤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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