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当事人遭遇交通事故,却因无法证明受害人死亡原因与事故的因果关系,面临赔偿请求不被支持的困境;或是在仲裁裁决纠纷中,因仲裁员裁决、证据等问题陷入复杂法律漩涡;又或是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里,合同性质争议、现场人员确认行为遭否认等难题接踵而至时,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显得尤为重要。鹿静律师,江苏立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7年,她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的有力依靠。
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原告王XX等人起诉被告张X和XX公司,要求赔偿郭X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各项费用。然而,郭X在事故住院治疗出院87天后死亡,死亡原因不明确。鹿静律师作为被告张X的委托代理人,依据现有证据和司法鉴定情况,指出不能直接认定郭X死亡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最终,法院采纳了鹿静律师的观点,驳回了原告关于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主张,仅支持了部分合理费用的赔偿。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鹿静律师在复杂案件中准确把握关键证据和法律关系的能力。
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纠纷案件中,申请人张XX以仲裁员枉法裁决、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被申请人隐瞒关键证据等理由,请求撤销仲裁裁决。鹿静律师作为被申请人徐州XX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申请人的各项理由进行了有力反驳。法院经审理认为,申请人的主张均不能成立,最终裁定驳回申请人的申请,支持了被申请人的仲裁请求。鹿静律师在该案中展现出了对仲裁法律规定的深入理解和运用能力。
还有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原告公司完成防火门供货及安装工程后,被告方未付清款项。一审法院认定分包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原告有权参照合同主张工程款。被告甲公司、乙公司、XX公司不服上诉,鹿静律师参与二审辩论。二审法院最终维持原判,确认本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人应承担付款责任。这一案例再次证明了鹿静律师在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对法律关系的精准把握。
鹿静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0件,其中在民商事建设工程、婚姻家庭等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700余件,刑事领域承办案件达200件。多年的执业历练,让她养成了积极沉稳、果敢严谨的办案风格。她始终恪守公平正义、恪尽职守、诚信执业的职业道德准则,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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