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原告张X人体伤残程度为八级。2021年,张X经朋友介绍到被告某矿业有限公司经营的石材厂工作。2024年9月5日,张X在工作时从3米高处坠落,伤势严重,先后在麻城市人民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住院治疗。经鉴定,其误工期18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张X与被告协商赔偿无果后诉至法院。
项婷律师作为张X的代理人,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她全面收集证据,整理了张X的住院病历、出院记录、医疗费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劳务关系证明等,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张X是在为被告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及损失金额。当被告对鉴定标准提出抗辩,主张原告依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评定伤残等级不适用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项婷律师积极与法官沟通,说明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参照该标准评定伤残等级具有合理性,且被告未申请重新鉴定,为后续调解奠定基础。
庭审过程中,项婷律师精准计算损失项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详细算出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为谈判提供坚实依据。考虑到张X急需赔偿款用于后续治疗和康复,且被告有一定赔付意愿,项婷律师主动申请诉前或诉中调解,在法院主持下与被告进行多轮沟通。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矿业公司于领取调解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张X各项损失共计280000元(不含已垫付的医疗费18000元),张X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因此次受伤涉及的用工所有赔偿问题一次性了结。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359元,由张X自愿负担。
除了这起工伤赔偿案,项婷律师还处理过多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比如在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2015年11月,被告熊X、张X与原告XX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借款28万元。截至2025年7月21日,两被告尚欠本金5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原告多次催收无果,两被告经法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项婷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合同及履约证据,根据还款情况及时变更诉请,论证逾期利息及罚息的计算依据,主张抵押权优先受偿。最终,法院缺席判决被告偿还本金及利息,原告对抵押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
在离婚纠纷案件中,上诉人王X与被上诉人戴X因感情不和产生矛盾,王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项婷律师代理王X后,梳理婚姻及财产证据,围绕彩礼返还问题提出法律意见,申请核实共同还贷金额。在二审审理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X获得22000元财产差额补偿,避免了可能的彩礼返还义务。
项婷律师作为湖北光程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深耕湖北黄冈麻城地区,擅长刑事辩护与民商事纠纷。她秉持“诚信、专业、高效、严谨、负责”的执业理念,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为当事人解决了诸多法律难题,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和业界的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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