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孟翔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事务、法律顾问等领域。下面来看他办理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
本案中,被告A、被告B未经某知名运动品牌公司授权,擅自生产、销售带有该品牌注册商标的服饰产品,非法经营数额达十余万元,公诉机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二人提起公诉。被告A案发后被羁押,随即委托孟翔律师提供刑事辩护。
当事人最初掌握的证据情况并不乐观,面临着非法经营数额达十余万元这一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的不利局面。关键缺失的证据是能够证明当事人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材料。
孟翔律师介入后,采取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与诉讼风险,指导当事人稳定供述、如实交代案情。同步协助当事人向被害单位进行大额赔偿,并取得正式谅解书,这为从轻处罚奠定了最核心的证据基础。之后,孟律师严格对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逐项论证非法经营数额认定、自首/坦白认定、主从犯地位、悔罪表现、社区影响等关键问题,形成专业、完整的辩护意见。
在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当事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且涉案金额较大,应处以实刑。孟律师则回应,强调当事人无犯罪前科、积极补救、自愿认罪等可宽宥情节,并且提交了谅解书等证据,证明当事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
最终,法院认定二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同时综合考量自首、坦白、全额退赔、获得谅解、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小等情节,对被告A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对被告B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二人均未被实际收监执行,实现了“实刑变缓刑”的关键辩护成果。
孟翔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的方法论主要有:优先固定能够证明当事人从轻、减轻处罚的证据,如赔偿谅解书;精准对照相关司法解释,论证关键量刑情节;积极与公诉机关和法院沟通,强调可宽宥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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