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年因工伤亡的案件不在少数,而其中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在河南省林州市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令人痛心的工亡案件,付X等五人与某商贸公司的劳动争议案引起了广泛关注。
2023年7月,付X入职某商贸公司从事电工工作,然而公司并未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月工资3000元,还收取了他500元培训费。谁也没想到,仅仅两个月后,悲剧降临。2023年9月24日,付X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后经认定为视同工亡。但该公司却未为付X缴纳工伤保险,这让付X的家属陷入了困境。
在这个艰难时刻,付X的家属找到了河南新天河律师事务所的马朝丽律师。马朝丽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年限已近十年,她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是中共党员。执业期间,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和工伤案件,占比约80%。她还担任新天河律所网信部部长,新天河妇联副主x,河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安阳律师协会党建工作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曾连续被林州市司法局及安阳市评为“法律服务先进个人”,2023年参加安阳律师协会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还被评为最佳学员。
马朝丽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即展开了详细的调查和分析。她深知,在这种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面临诸多挑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若未缴纳,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全部工伤待遇赔偿责任。马朝丽律师认为,付X家属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维护,公司不能因为未缴纳工伤保险就逃避责任。
在办案过程中,马朝丽律师收集了大量的证据,包括付X的工作证明、工资发放记录、疾病死亡证明等,以证明付X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工亡的事实。她还积极与法院沟通,提出合理的诉讼请求,要求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资及双倍工资差额、退还培训费等。
经过激烈的庭审辩论,马朝丽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说服了法官。法院最终判决某商贸公司支付原告方工伤保险待遇合计1,670,478元,其中包括丧葬费39,450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985,660元、抚恤金645,368元(包括付X父母、子女的长期抚恤金);工资及双倍工资合计6,350元,其中2023年9月工资1,700元、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4,650元;退还培训费500元。同时,法院支持原告主要诉讼请求,驳回被告全部诉讼请求,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10元。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是应尽的义务,否则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而劳动者在遇到工伤事故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马朝丽律师用她的专业和敬业,为付X家属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切实维护了工亡职工家属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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