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侵权行为近年来呈高发态势,据相关仅去年全国商标侵权案件就多达数千起,给众多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桐乡市XX公司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
该电商公司是第465845XX号“DRAE”注册商标的权利人,主营办公椅扶手垫等产品。2024年5月,公司发现被告徐XX在拼多多平台开设的“南生活”店铺中,不仅盗用了公司自行拍摄的产品图片,还在商品详情页的“品牌”栏中直接标注“DRAE”,以低于正品的价格销售同类商品,平台显示累计销量达100余万件。公司曾两次发函警告,被告却置之不理;向平台投诉后,被告以下架后又上架的方式继续侵权。
在这紧急关头,电商公司委托了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的俞国锋律师提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俞国锋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2个年头,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深耕于民商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尤为专精于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同时在刑事辩护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他还是嘉兴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共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曾获得“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接受委托后,俞国锋律师迅速展开维权行动。他首先指导原告向浙江省桐乡市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对被告店铺侵权页面进行公证固定,这一关键证据的形成,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他全面收集了商标注册证、产品荣誉证书、原告自行拍摄图片的原稿等权利证明材料。
然而,本案存在核心难点,即如何证明被告的侵权故意以及确定合理的赔偿数额。面对被告“通过软件批量采集、非有意侵权”的抗辩,俞国锋律师在庭审中据理力争。他指出,原告两次通过平台客服向被告发送侵权警告函,被告均未予理会,甚至在平台投诉后仍反复上架侵权链接,主观恶意明显。被告在商品详情页品牌栏中直接使用“DRAE”标识,属于商标性使用,且与原告商标完全相同,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对于被告辩称“销量100万+为店铺总销量”,俞律师主动申请法院监督被告后台调取实际销售数据,最终查明实际销量近1000件,为法院合理确定赔偿基数提供了依据。
从法律角度来看,商标是企业的重要知识产权,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他人商标进行销售等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俞国锋律师认为,在面对商标侵权时,权利人应及时采取措施,固定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最终,法院采纳了俞国锋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侵害商标权。法院认为,被告在商品详情介绍品牌栏中使用“DRAE”文字,属于商标性使用,且与原告注册商标文字相同,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构成侵权。虽然原告因侵权所受损失及被告侵权获利难以确定,但法院综合考虑被告的间接故意、原告多次投诉后被告仍放任侵权等因素,将其作为惩罚性因素予以考量,最终酌定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5,000元(含律师费、公证费)。原告的商标权维权诉求获得法院支持。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广大企业,要重视商标保护,遇到侵权行为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告诫那些侵权者,法律不会容忍商标侵权行为,一旦侵权,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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