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彭先生满脸焦虑地找到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的刘智律师时,刘智律师就意识到这是一场艰难的硬仗。彭先生在工地上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且致残十级,可公司却诸多推诿,不愿给予足额赔偿,这让彭先生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困境。
表面上看,这是一起普通的工伤赔偿纠纷。但刘智律师团队连夜梳理后,发现了几个棘手的致命点。第一,彭先生与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否认与彭先生存在劳动关系,坚称双方是劳务关系,这使得劳动关系的认定变得异常困难。第二,工资标准难以确定,公司主张按江苏省建筑业行业标准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而彭先生是口头约定的日工资,证据不足。第三,上海某建工公司作为总包单位,以已合法分包工程为由,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给彭先生的索赔之路增添了更多阻碍。
面对这些难题,刘智律师并没有退缩。他拥有法律和化学双教育背景,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承办了大量刑事及民商事案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正是因为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跨领域知识,刘智律师才能想到独特的破局思路。
刘智律师首先从劳动关系的认定入手。他指出,彭先生与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符合劳动关系主体资格,彭先生受该公司管理、从事其安排的劳动,且劳动内容属于公司业务组成部分,再结合工伤认定决定书,足以证明双方劳动关系成立。这一关键的法律定性转换,为案件的推进奠定了基础。
在工资标准核算方面,刘智律师找到了证人证言来证实彭先生日工资的约定。他结合医嘱休息时间,准确计算出停工留薪期应为6个多月,有力地反驳了公司按行业标准计算的主张。
对于上海某建工公司,刘智律师强调其作为总包单位,已为彭先生缴纳工伤保险,应配合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手续。这一主张合理合法,让上海某建工公司无法逃避责任。
在整个办案过程中,刘智律师所在的法佑化成律师团队发挥了重要作用。团队成员分工协作,从不同角度对案件进行分析和研究,为刘智律师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同时,律所丰富的胜诉案例库也为本案的处理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最终,江苏省南京市XX区XX经公开开庭审理,全面采纳了刘智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法院判决确认彭先生与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2021年9月起解除,判令该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合计7万多元;判令上海某建工公司配合彭先生办理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医疗费等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手续;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及被告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拿到判决书时,彭先生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虽然没有用彭先生的原话表述,但可以想象他对刘智律师的感激之情。刘智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团队的协作,成功为彭先生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维护了彭先生的合法权益,真正践行了不负所托的执业理念。如果你在江苏南京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不妨联系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9号雨花客厅2栋13楼的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的刘智律师,他会用专业和责任为你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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