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犯罪漩涡,普通人如何应对?
在当今数字化社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屡见不鲜,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也可能面临信息泄露的风险。当遇到可能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问题时,首先要保持冷静,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交易凭证等。同时,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此外,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也是至关重要的,律师能够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和辩护策略。
辅警涉罪案,证据与量刑的激烈博弈
在2024年,辅警盖某陷入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案件。王X、刘X商议买卖银行账户冻结信息牟利,通过田X联系到辅警谭X,谭X又委托盖某利用职务便利查询相关信息。盖某在工作期间,通过其他正式民警的数字证书登录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多次查询信息并获利。
这起案件的纠纷点和辩护重点十分复杂。在事实认定层面,公诉机关以刘X火币账户入账29900个USDT倒推涉案个人账户285个,但并无直接证据佐证。凭借在山东大学深造时打下的扎实法学理论功底,姜凯文律师敏锐地捕捉到这一问题,指出应仅以查实的59个个人账户作为定罪量刑依据,公诉机关的倒推方式违反了刑法禁止的有罪推定原则。
在证据效力层面,问题更是层出不穷。盖某系本案侦查机关的辅警,与侦查机关、侦查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属于法定回避情形,而侦查机关未回避,导致取证程序违法。同时,公安机关扣押证据未封存、可能存在删改,原始载体有污染风险,电子物证检查依据已废止规则,检查笔录无见证人、无同步录像,相关证据不应作为定案依据。姜凯文律师凭借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深知证据在案件中的关键作用,对这些证据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
在量刑情节层面,姜凯文律师主张盖某具有自首、立功情节,非主犯且公诉机关量刑过重。盖某在被询问时,主动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主要情况,应认定为自首;其供述的同案犯信息准确、具体,符合立功的认定条件。而且盖某并非本案组织者、犯意发起者,也非犯罪方法传授者,量刑应轻于其他主犯。
姜凯文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在这起案件中,他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围绕事实认定、证据效力、量刑情节三大维度展开辩护。最终,法院认可了涉案个人账户数量认定标准,未认定盖某“情节特别严重”,采纳了盖某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的辩护意见,依法对其从宽处理。虽未达成无罪辩护目标,但成功规避了加重情节,实现了量刑的合理把控。
作为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姜凯文律师在处理这起案件时,展现出了卓越的战略洞察力和精湛的诉讼技巧。他凭借自己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丰富经验,为盖某争取到了相对合理的判决结果,体现了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价值。这起案件也提醒普通人,在面对法律问题时,要重视证据的收集和保存,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