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批捕建议书意义是什么?
不批捕建议书意义是:不予批准逮捕律师意见书,是刑事案件在呈请检察机关对嫌疑人审查批准逮捕的环节中,嫌疑人的辩护律师根据嫌疑人或其亲属的要求,或根据案情,认为嫌疑人不符合逮捕的条件,或没有对嫌疑人批准逮捕的必要,建议不予批捕、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建议书。这是律师所做的办理刑事案件的法律文书的一种。
二、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据此,辩护人结合以下事实,提出以下意见:
希望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
事发当日,受害人未经同意,并因双方有民事纠纷引发冲突。在此过程中,受害人没有对民事纠纷采取法律途径进行维权,而是私闯民宅,其本人有一定过错。
案情解释。《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行为符合该情节,因此应当给予从轻处罚。
被拘留后,其家人多方筹措,积极协商,最终与受害人及其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已履行完毕,行为也表示谅解。上述事实已经将本案的社会危害性降到最低。
4、认罪、悔罪,是初犯、偶犯
此次犯罪是由于一时的不理智造成的,其以前表现良好,没有违反犯罪记录。在看守所也已经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恶劣,也表示认罪,悔罪。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四)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
如果律师在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的过程中,认为当事人并不适用于该罪责的决定并且不适合批捕的需要出具一份不不批捕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需要针对当事人犯罪的事实情况进行详细的描述并给出不批捕的理由,对于法院的判决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